江苏扬州女子刘某在订婚期间偷窃未婚夫李先生藏于家中的数万元现金,报案后因二人两周内登记结婚形成家庭成员关系,检察机关依据司法解释对获得谅解的家庭成员间盗窃行为不予起诉。
斯文孙_ 发表于 2025-9-12 09:13 所以你一个人挺好,不怕这些事
爱看美女的男人 发表于 2025-9-12 09:16 哈哈
狼影萧萧 发表于 2025-9-12 10:52 你找滴是白富美,不用担心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