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买房2年后发现是“凶宅” 法院判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爱看美女的男人
时间:
2025-9-7 18:23
标题:
买房2年后发现是“凶宅” 法院判了
湖北省鄂州市市民陈先生购买了王女士位于城区的一处房产,总价55万元。2年后发现是“凶宅”陈先生遂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王女士返还陈先生购房款、中介费和税款,并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作者:
夜色咖啡
时间:
2025-9-7 18:29
对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