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和“白名单”制度。根据微短剧的篇幅、制作传播周期等,实施分类分层审核,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同时规范传播秩序,所有微短剧均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上线报备登记程序。
《通知》称,自《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印发以来,各级广电主管部门一方面聚焦创作提升,统筹加强各类网络微短剧(以下简称“微短剧”)的许可准入、备案管理、规划引导、内容审核、行业自律,大力促进行业专业化、精品化发展,有力推动行业生态总体改观,进一步释放出积极社会效益与良好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对“小程序”类微短剧内容低俗、无序传播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有力遏制了野蛮生长、粗放发展态势。当前,微短剧在带动影视行业增长与就业、发现与培养行业人才、开辟对外传播新路径等方面已产生积极效果,但“小程序”类微短剧过度商业化运营导致的内容风险问题仍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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