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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的法律,为何管不了物业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醉石    时间: 2024-8-11 21:02
标题: 中国的法律,为何管不了物业公司?

       我是烟台开发区启迪慧苑小区的业主,我们发现了一朵盛开在现代法治社会里的奇葩~烟台智本物业公司,听俺细细道来。

    罪魁祸首开发商

    烟台智本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山东智本资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私生子,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精神,开发商在没有准生证(招投标)的情况下私自产下一个怪胎。开发商给它伪造了出生证明(中标通知书),并且给它办理了户籍(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强行入驻启迪慧苑小区),开启了疯狂的寄生吸血之路!

      小区业主在发现了这个奇葩之后开始维权,一路上堪比唐僧取经,真是群魔里乱舞、怪事不断。

       和稀泥的居委会

       小区业主打12345市长热线反应问题,每次问题都会被派给聚创新城居委会,居委会的网格员会把问题反馈给智本物业,然后把智本物业的一套说辞原原本本的反馈给业主。不解决任何问题,但是态度始终如一的和气。让业主无可奈何也没有脾气。

       “隐身人”街道办

        业主到古现街道办事处去反馈问题,街道办吴主任负责此事,并且亲临物业公司调查此事,但是仅此一次,无果而终,吴主任从此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彻底“隐身”了。

      装聋作哑的建设局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权益,防止物业公司明抢,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开发商招标前、招标中和招标后应该办理的一系列事情,烟台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作为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该单位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处赵处长、分管副局长李洪汛、局长于彤对此置若罔闻,小区业主多次到建设交通局反应此事,要求他们立即查处此事并组织招投标,但是该单位却推诿扯皮,致使黑物业智本物业公司盘踞启迪慧园小区十年之久而不管不问。

     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个主管部门啥也不管。这种官员整天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却给人民添堵!

     为虎作伥的仲裁委

     智本物业公司以不给业主钥匙为手段,要求业主在接房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又以该合同为证据,向烟台市仲裁委提起诉讼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烟台市仲裁委仲裁员栾松山,开启了他的荒诞仲裁。

      该仲裁员不讲事实、不谈法律、不辨真伪、对“类案同判”原则更是不屑一顾。智本物业公司在2019年伪造了一份5级服务等级备案文件,证明他们2013年签的合同是合法的,这样的骚操作竟然得到栾松山的认可。该仲裁员一口咬定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合情合理合法,业主必须如数缴纳物业费。任何人都不能因违法而获利,在栾松山眼里就是一句笑话。

     仲裁委的立场应该是中正公平,这样的野蛮仲裁真是颠覆三观,让人大开眼界。

     助纣为虐的法院

    小区业主对栾松山的裁决不服,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院民三庭法官任美群负责审理,结果枉法裁判再次上演。 

      任美群在业主多次反复强调智本物捏造虚假招投标、伪造5级服务备案证明,涉嫌合同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仲裁裁决书没错。

      我以前在外地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你开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遇到红绿灯停下来,这时候就会有个人,左手拿着砖头,右手拿着抹布过来给你擦车窗。胡乱抹两下后就跟你伸手要10块钱。你敢不给钱就拿砖头砸你玻璃。这和物业公司的逻辑是一样的,因为我给你提供服务了,所以你得给我钱。

       这是一种混蛋逻辑。仲裁和法院都一直在坚持这种混蛋逻辑。他们不管这种服务是否合法,也不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否合法。他们坚持认为只要物业公司去给你提供服务了,你就得按照物业公司定的价格给钱。

       任何人都不应因违法而获利。这是司法裁判的一项基本准则。否则以后满大街都会是一手拿砖头一手拿抹布的人。

      法律应该保护守法者,而不是保护违法者。一个彻头彻尾的假公司,黑物业、寄生虫在这些部门眼里成了宝贝,百般呵护,关爱有加。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业主权益,在他们眼里不值一提。

    法律应该让人不敢违法,而不是让人不敢维权。而现实却如此魔幻。

     居委会、街道办、建设局、仲裁委、法院,他们到底是正义的化身还是魔鬼的同伴? 

     西游记里说“天上方一日,人间已千年”,烟台智本物业公司这个无竞争、无限制、无监管的孽畜已经盘踞启迪慧苑小区十年之久,老天爷什么时候才能把它收走?

      法律应该保护守法者,惩罚违法者。为何仲裁委和法院强迫业主向非法的物业公司缴费?

     这是一个黑白颠倒的世界


作者: 夜色咖啡    时间: 2024-8-11 21:03

作者: 大沽河    时间: 2024-8-11 21:12
你觉得物业是谁大力推广的
作者: 火星上的水    时间: 2024-8-11 21:43
物业公司都是合法的qjf
作者: 我为伊狂    时间: 2024-8-12 09:02
在中国,物业的存在本来就是政府生养的一个怪胎
作者: 大沽河    时间: 2024-8-12 09:13
我为伊狂 发表于 2024-8-12 09:02
在中国,物业的存在本来就是政府生养的一个怪胎

以前除了单位自建房,都是街道居委会负责维护的,现在物业给接盘了,何乐而不为。何况还有别的呢
作者: 馥郁的山庄    时间: 2024-8-12 09:18
成立业主委员会
作者: 白冰洋    时间: 2024-8-12 09:24
没看懂啊,物业投招标真的违规了么?物业做的不好就是全世界都在和你作对?
现在业主物业关系本来就很紧张了,在这牵扯各方骂人的话倒是说的井井有条的,拒绝消费大众情绪!
作者: davirain3    时间: 2024-8-12 09:27
中国的法律?突然想到一个名人讲的笑话
作者: 飘雨-蓬莱    时间: 2024-8-12 10:01
在物业收费服务标准等级方面,建议政府在规划时适当考虑居民需求,建设不同档次不同服务的小区
没必要全部都是高档小区,可以根据需要规划出三个类型的:
1经济适用型小区,规定收费不能超过二级或三级级标准
2中档小区,收费不超过三级或四级标准
5高档小区,最高等级收费标准。
业主买房时根据自己消费条件选择适合的小区。
不同的收费标准,服务的水平也不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矛盾的产生
作者: mp0    时间: 2024-8-12 10:05
飘雨-蓬莱 发表于 2024-8-12 10:01
在物业收费服务标准等级方面,建议政府在规划时适当考虑居民需求,建设不同档次不同服务的小区
没必要全部 ...

总有人觉得花钱了就要享受高档服务,不管花了多少钱。我觉得经济适用这样的就街道管着,维修啥的全靠集资,平时偶尔安排个人扫扫大街,清清大粪池。也别收钱了。
作者: apeil    时间: 2024-8-12 10:09
你要看看物业成立是谁支持的,谁有决定权,物业唱的是黑脸,背后是谁
作者: 尼莫的表哥    时间: 2024-8-12 11:02
虽然不了解来龙去脉,但在这块土地上,还是明哲保身为上,虽然有些消极,但又无可奈何。当然,尊重先行者的勇气
作者: 七氟丙烷    时间: 2024-8-12 11:13
物业费本身就是一种税,想通了就能释怀,不袒护物业怎么办。
作者: anyuezei    时间: 2024-8-12 11:45
能咋地?有句名言: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这是某政法大学教授给学生讲的。
作者: 醉石    时间: 2024-8-12 20:08
历史上无数的悲剧都源于集体沉默。
作者: ytkfd    时间: 2024-8-12 20:57
这个难题普遍存在,千年无解
作者: 小小杀手    时间: 2024-8-12 22:08
明明很有理,就是没地儿说。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8-12 22:14
业主委员会呢?
多少户?
作者: 醉石    时间: 2024-8-12 22:17
停风看雪 发表于 2024-8-12 22:14
业主委员会呢?
多少户?

去年准备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冒充业主抢占了大部分候选人名额,被业主发现后不了了之了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8-12 22:18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17
去年准备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冒充业主抢占了大部分候选人名额,被业主发现后不了了之了

……心不齐。口号喊得响,都还想当宋江
作者: 醉石    时间: 2024-8-12 22:20
停风看雪 发表于 2024-8-12 22:18
……心不齐。口号喊得响,都还想当宋江

说的没错,坏人已经拧成一股绳,业主还是一盘散沙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8-13 04:38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20
说的没错,坏人已经拧成一股绳,业主还是一盘散沙

没什么坏人,都是利益。换个小区吧。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5 14:17
davirain3 发表于 2024-8-12 09:27
中国的法律?突然想到一个名人讲的笑话

拜托讲讲名人讲的笑话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5 23:11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3 04:38
没什么坏人,都是利益。换个小区吧。

换个小区,一套房至少十万八万的损失!
又是业主百姓为黑物业买单!
数千业主百姓竟败在几个不法小GUI子手下?
逼业主提着自己的脑袋上梁山,
也就烟台可以滋生出捏造伪造虚构住宅物业招投标的不法妖怪!
底气来自支持掩盖隐瞒伪造虚构招投标合同欺诈的不法物业的烟台仲裁委仲裁员栾松山和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韩素华、任美群、陈辉、王朴!
置捏造伪造虚构招投标和五级服务的合同欺诈于不顾,
典型的罔顾事实,支持采信欺诈合同黑屋,
践踏民生和法制的枉法裁定!
黑物业没有任何资格迈入小区强取豪夺,
司法人员栾松山、韩素华、任美群、陈辉、王朴
做了不法黑物业的帮手和保护伞,
助力黑物业继续安心违法!
歪曲罔顾事实,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
是山东烟台的司法耻辱!
是在打烟台中院优秀的于晓东院长的脸!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还烟台法治一片晴空!
(, 下载次数: 66)
(, 下载次数: 78)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6 01:21
白冰洋 发表于 2024-8-12 09:24
没看懂啊,物业投招标真的违规了么?物业做的不好就是全世界都在和你作对?
现在业主物业关系本来就很紧张 ...

谴责黑物业捏造虚构招投标,有啥恐惧的?

(, 下载次数: 78)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6 01:28
尼莫的表哥 发表于 2024-8-12 11:02
虽然不了解来龙去脉,但在这块土地上,还是明哲保身为上,虽然有些消极,但又无可奈何。当然,尊重先行者的 ...

在黑物业面前,明哲保身就是任人宰割!
倾巢之下无完卵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6 01:31
anyuezei 发表于 2024-8-12 11:45
能咋地?有句名言: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这是某政法大学教授给学生讲的。

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6 01:32
雪吟居士 发表于 2024-8-12 22:14
业主委员会呢?
多少户?

业主自治给搅和黄了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6 01:39
醉石 发表于 2024-8-12 22:17
去年准备成立业委会,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冒充业主抢占了大部分候选人名额,被业主发现后不了了之了

后期业主随机民意调研,95%以上业主支持全体业主直投公选,并自发成立了筹备组,结果被无影爪莫名其妙阻止叫停了!
作者: 滥权法之耻    时间: 2024-8-16 01:57
阎王爷在哪里?
先把捏造伪造虚构住宅物业招投标和五级服务的黑物业造假者收走吧!
阎王爷收走造假合同欺诈的P子黑物业,
别忘记把黑伞和家丁一起带走!
伤害民生的不法黑物业盘踞小区十年之久,
黄渤海新区住建局、古现街道给关照庇护得好好的!
出个政务公开告知书,
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千万别揭掉魔鬼的画皮!
(, 下载次数: 67)
(, 下载次数: 62)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8-16 10:27
58本地站长 发表于 2024-8-15 23:11
换个小区,一套房至少十万八万的损失!
又是业主百姓为黑物业买单!
数千业主百姓竟败在几个不法小GUI子 ...

一千多户业主,有多少能联名找的?
作者: 因尤    时间: 2024-8-16 10:40

作者: 醉石    时间: 2024-9-6 08:27
为什么有些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因为解决问题的人就是制造问题的人。
作者: 幸福海岸11    时间: 2024-9-6 08:43
反对物业到底是全体业主的行为,还是个别业主自己的行为了?
作者: zhuyanb    时间: 2024-9-6 15:29
物业就是吃人的怪胎
作者: daxiong111    时间: 2024-9-13 17: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万福金安    时间: 2024-9-13 19: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爱心接力    时间: 2024-9-14 14:47
物业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组织
作者: 醉石    时间: 2024-10-26 08:25
daxiong111 发表于 2024-9-13 17:31
正常的招投标,都要录像。这个可以让法院查。

法院?呵呵呵呵呵
作者: zhuyanb    时间: 2024-10-26 09:30
明明有理,和谁说去
作者: 大沽河    时间: 2024-10-26 09:42
物业法是单方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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