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我在牟平县龙泉卫生院工作,虽然没当“大官”,却也身兼数职;公社团委组织委员、卫生院团小组长、门诊负责人,安排并参加日常诊疗工作和夜间值班。尽管没有具体的职务称呼和待遇,但我还是尽量把这份工作做好。内科医生曲淑翠生孩子是在夏天,按当时的规定,半年后就要“正常上班”,包括值夜班。曲医生的爱人在部队卫生队工作,常年驻守海岛,曲医生只能自己带着孩子上班。白天有保姆看着,晚上自己带着孩子上夜班。那时条件差,值班室里没有取暖设施,每次值班,孩子不是感冒就是尿床,他们母子受罪,其他医生也有意见。那个年代,“政治学习”抓得很紧,每晚都要学到九点,而且人人都要参加。我就在九点以后,安排曲医生回家,后面的班由我来替她。因为我住在医院的宿舍里,也临床医生,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方便的条件;我既然是“负责人”,就有这个“权力”,于是就这样安排了。做好事用不着请示,对吧?我没想得到什么回报,也没有取得领导表扬的想法。但令我想不到的是,在后来的全院大会上,受到了党支部书记的一番指责:“你这样做给党支部脸上抹黑,显得只有你关心职工,而党支部不关心职工……。”书记一番话,令人啼笑皆非。我,无语。大家也无语了。
有水无为 发表于 2024-6-3 16:28
楼主现在过了75岁了吧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