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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踩流浪猫摔残,投喂者判赔24万。 [打印本页]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16:14
标题: 踩流浪猫摔残,投喂者判赔24万。

 

https://mp.weixin.qq.com/s/Hn0HD3Dv3DwT4N1cI_JfaA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19 16:23
我说过
你不能只照顾自己的喜欢而不顾自己的责任
在这个社会上你不能太任性
任性大啦,法律会教你怎么做人!
作者: 野原新之助他爹    时间: 2024-3-19 16: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行云何处去    时间: 2024-3-19 20:34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0:40
这只已经不是流浪猫,是球馆工作人员收养的曾经的流浪猫,收养在封闭的球馆内,每天定点喂食,定时带去宠物医院洗澡,只是为了推卸责任,说它是流浪猫。球馆里怎么可以放小动物,在剧烈运动时很容易把运动者绊倒。管理不严,球馆和收养者应该被罚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0:44
法院判定的依据,不是你对外宣传是流浪猫或者流浪狗,而是是否和你构成了稳定的饲养关系。之前很多的案例都是这样,实际已经收养,但不负责任散养,对外依然宣称是流浪的,这种法院判决,毫无意外是已经构成饲养关系。
作者: 桃花姬    时间: 2024-3-19 20:55
断章取义真可怕!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19 21:35
YTMSA 发表于 2024-3-19 16:23
我说过
你不能只照顾自己的喜欢而不顾自己的责任
在这个社会上你不能太任性

你这次举的例子有点特例了 反正我看了,不会用它来做日后的参考案例。
笑一笑,不较真。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2:11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0:44
法院判定的依据,不是你对外宣传是流浪猫或者流浪狗,而是是否和你构成了稳定的饲养关系。之前很多的案例都 ...

你是说,流浪猫狗,路人甲定期或频繁投食,出事后,没有责任?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2:17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0:40
这只已经不是流浪猫,是球馆工作人员收养的曾经的流浪猫,收养在封闭的球馆内,每天定点喂食,定时带去宠物 ...

他并不是收养在密闭的球馆内吧?
看新闻,是将猫粮固定放在球馆外的厕所旁边。
我也看了下2023年4月份的上海气温应该是31度左右,所以,球馆如果在没风的情况下,打开窗户。猫自己进去的吧?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2:48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2:17
他并不是收养在密闭的球馆内吧?
看新闻,是将猫粮固定放在球馆外的厕所旁边。
我也看了下2023年4月份的 ...

固定投喂,还固定带去宠物店洗澡,你是法官你怎么认为?这还不构成饲养关系?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2:51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48
固定投喂,还固定带去宠物店洗澡,你是法官你怎么认为?这还不构成饲养关系?

咱俩说的好像不是一个事,嘿嘿。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2:55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2:11
你是说,流浪猫狗,路人甲定期或频繁投食,出事后,没有责任?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不算你饲养的。

一个流浪动物,吃百家饭长大,你偶尔投喂,法官还能判定你是这个动物的饲主?没可能的事。

爱心人士完全不用担心这些,法院不是不讲理,更何况还需要监控证据。但是,一个动物和你的感情如果到了每天都要投喂,每天都要见的地步,那还是收养吧,证明,狗狗或者猫猫已经把你当做了主人。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2:57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48
固定投喂,还固定带去宠物店洗澡,你是法官你怎么认为?这还不构成饲养关系?

我理解哈,你强调的是,封闭场馆,固定投喂,洗澡看病,这是直接的养育责任。
但这里并没有提供住宿一词,你是否把封闭场馆认定为住宿了?。

我强调的是,只要定期喂,就有责任,不需要看病洗澡等。没有什么封闭场馆,因为天热,场馆有缝隙开放,猫能进去。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2:59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姐姐,你在否定什么?
这个新闻说:流浪猫,只要有人固定喂养,它的身份是流浪,但喂养人有责任。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3:00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2:57
我理解哈,你强调的是,封闭场馆,固定投喂,洗澡看病,这是直接的养育责任。
但这里并没有提供住宿一词 ...

他们那个球馆里有监控,固定投喂,且定期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所以他这个事定性为饲养关系,一点毛病都没有。

不能和其它情况混为一谈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3:04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2:59
姐姐,你在否定什么?
这个新闻说:流浪猫,只要有人固定喂养,它的身份是流浪,但喂养人有责任。

新闻为了博眼球,怎么流量大怎么写。法律相对严谨,只判定一件事足够,就是,是否构成了饲养关系。用大白话就是说,确定这个流浪动物是不是这个人饲养的。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07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04
新闻为了博眼球,怎么流量大怎么写。法律相对严谨,只判定一件事足够,就是,是否构成了饲养关系。用大白 ...

你赢了。
不过我还是好奇,你认为我表达的是什么?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3:11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3:07
你赢了。
不过我还是好奇,你认为我表达的是什么?

你想警告爱心人士,在小区投喂流浪动物会有被法院处罚的风险。。。。。没说错的话,这才是你的原意。。。当然,我们在表达的时候,不是在给对方看,是在告诉大众,断章取义有多可怕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13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11
你想警告爱心人士,在小区投喂流浪动物会有被法院处罚的风险。。。。。没说错的话,这才是你的原意。。。 ...

就是多个洗澡看病?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15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 下载次数: 15)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3:18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3:13
就是多个洗澡看病?

满足两点:

第一有充足的监控之类的证据,第二,证明每天固定投喂,

如果再有证据显示固定带去宠物医院洗澡,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那就是你养的

证据很重要。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19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18
满足两点:

第一有充足的监控之类的证据,第二,证明每天固定投喂,

请看上图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3:22
sd37068 发表于 2024-3-19 23:19
请看上图

睡了,累了,烦了,你慢慢看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22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偶尔投喂、爱心人士,
这两个词完全不搭嘎吧?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23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2:55
确切的说,法官是在判定这些动物是否真的是流浪动物,如果一个动物,每天都是靠你投喂的食物存活,你说算 ...

一个人,偶尔投喂,算爱心人士吗?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19 23:27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22
睡了,累了,烦了,你慢慢看

我懂了,你光看了我标题的图,没看下面链接的内容吧?
对不起,我嫌太长,就没截屏展示。
再聊5毛钱的
作者: 万福金安    时间: 2024-3-19 23: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19 23:47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畸形的法律,畸形的人性……老头老太太摔倒了服不服?这个社会是咋了?竟然还有人觉得善待动物是任性,你也 ...

其实啊,我觉得这个法律不用去管它,谁投喂流浪猫狗还专门跑去小区摄像头下投喂呢。没证据算个屁。

羽毛球球馆这个事,证据确凿,羽毛球馆里也确实不适合有小动物的存在,打过羽毛球的都知道危险有多大,安全警惕性不足,罚他们没毛病。

法制社会,证据证据证据,没证据什么都不是。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20 01:32
有的收养流浪狗后又散养,这种确实是要承担责任,某种意义上,狗狗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主人,已经构成饲养关系。但是偶尔投喂的那种没事。确凿证据告赢的那种,都是监控显示某个人长期喂养某个流浪动物,已构成实际饲养关系,或者狗狗住在他家里,白天四处游荡。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收养了以后,对外依然声称是流浪狗,不愿担负责任。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07:51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19 21:35
你这次举的例子有点特例了 反正我看了,不会用它来做日后的参考案例。
笑一笑,不较真。

你的看法不过是路人甲的看法而已,谁会在乎呢!
关键是法律怎么看!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8:19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畸形的法律,畸形的人性……老头老太太摔倒了服不服?这个社会是咋了?竟然还有人觉得善待动物是任性,你也 ...

活得从容,死的安然。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8:20
酱紫1 发表于 2024-3-20 01:32
有的收养流浪狗后又散养,这种确实是要承担责任,某种意义上,狗狗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主人,已经构成饲养 ...

参阅27楼
作者: lkds0001    时间: 2024-3-20 08:21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0:40
这只已经不是流浪猫,是球馆工作人员收养的曾经的流浪猫,收养在封闭的球馆内,每天定点喂食,定时带去宠物 ...

是的,但是很多人并不会思考,只是看到标题就开喷。
作者: lkds0001    时间: 2024-3-20 08:22
酱紫1 发表于 2024-3-19 23:00
他们那个球馆里有监控,固定投喂,且定期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所以他这个事定性为饲养关系,一点毛病都没有 ...

是的,不能说猫没花钱买,就不用负责。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8:32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19 23:35
畸形的法律,畸形的人性……老头老太太摔倒了服不服?这个社会是咋了?竟然还有人觉得善待动物是任性,你也 ...

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像广西、大凉山等地的同类同胞生活水平还……
什么是畸形?
相比畸形什么又是正形?
正形是建立在什么至上?
我不知道投喂流浪猫狗的人,他们能否对那些同胞施以援手。
如果都能兼顾的,是社会正能量。
如果不能兼顾的,只是满足个人的开心与满足感,无关善良,那是一种善待自己的自我修复。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真善还是伪善。
是需要每个人,静下心来看待自己的过程。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08:37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7:51
你的看法不过是路人甲的看法而已,谁会在乎呢!
关键是法律怎么看!

法律是路人定的,给人服务的,人才是更重要的。人不在乎它,法律算个屁。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8:43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8:37
法律是路人定的,给人服务的,人才是更重要的。人不在乎它,法律算个屁。

是啊,就像酒席后致死的,与一起喝酒的人有什么关系?
但是为了尊重死者,或者以人为本的其他观念,都要有连带责任。(这也算秦人尚武好斗的商鞅近代版)
这是人类社会,法律是保护相对弱势的(钻法律空子的是例外)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08:43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8:37
法律是路人定的,给人服务的,人才是更重要的。人不在乎它,法律算个屁。

说说狂话可以。
法律可不是路人制定的,这个是个起码的常识
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否则倒霉的是自己!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8:44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8:43
说说狂话可以。
法律可不是路人制定的,这个是个起码的常识
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否则倒霉的是自己!

他是打错字了吧?路人为人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8:47
lkds0001 发表于 2024-3-20 08:21
是的,但是很多人并不会思考,只是看到标题就开喷。

我把详细链接发在内容里。
也怨我,标题里加个固定投喂者的字眼就好了。
还是我表述有问题。
还在纳闷他咋这么大反应,应该是我误导了。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08:49
sd37068 发表于 2024-3-20 08:44
他是打错字了吧?路人为人

不管他是路人还是人,法律就是法律
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那是你个人的事
你触犯法律,那就给你制裁
跟你在不在乎没关系
作者: 万福金安    时间: 2024-3-20 09: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雪吟居士    时间: 2024-3-20 09:08
馒头包包 发表于 2024-3-20 09:05
喂流浪动物的,总比光吆喝,怼人,瞎逼逼的人善良……恶人心里的恶,总会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因为他们觉得 ...

他们会不会是一类人?
比如我,夏喂猫狗,冬喂鸟。酒后无德管不住自己的嘴,国家一级抬杠运动员。
意识到不好,改正吧。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09:09
sd37068 发表于 2024-3-20 08:32
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像广西、大凉山等地的同类同胞生活水平还……
什么是畸形?
相比畸形什么又是正形 ...

哥们你着相了。关爱小动物无疑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能建立人的同理心,善心,以及责任感,同时人也能获得精神愉悦。从这些角度都是值得支持的。
我不否认这种行为对于部分人带来了困扰,产生了一些风险。你的帖子出发点也是在这里。但是很明显粗暴“禁止”是不可取的方式,存在更好的管理方法,很多社区自发的产生了小动物保护基地。可叹的是,这种正向的例子却上不了热搜,甚至连持反对意见的人都很少去推动去支持,只是一味的强调案例,做假设。

都是成年人,成年人不听说教,只做选择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09:17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8:49
不管他是路人还是人,法律就是法律
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那是你个人的事
你触犯法律,那就给你制裁

我和你聊的是孰重孰轻的关系。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人为大。如果你把法条看的比人重,那恐怕就有理解偏差了。你口中的法条在这里不是1+1=2。举例现实就是一件危害不大的事同样的法条,一个好的律师就能扭转乾坤。
所以别扯什么挑战法律的事。硬要杠就是我不挑战法律,我只挑战你的理解。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09:26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9:17
我和你聊的是孰重孰轻的关系。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人为大。如果你把法条看的比人重,那恐怕就有理解偏差了 ...

法律维护的的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的是最低程度的道德
你以个人的成见就想推翻整条的法律的发文,还满口个人,怎么你自己能代表全人类?你是上帝?
另外说到理解,你不在乎法律,你在乎什么?
要我怎么理解?理解你认为错啊,就是法律错啦?
别扯淡啦!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09:31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9:26
法律维护的的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的是最低程度的道德
你以个人的成见就想推翻整条的法律的发文,还满口 ...

好的。我们不要飘在空中了。你口中的法条,在这个案例里是什么?有能力清晰的说说嘛?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09:37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9:31
好的。我们不要飘在空中了。你口中的法条,在这个案例里是什么?有能力清晰的说说嘛?

现行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第1245条对此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法律对饲养动物的法律后果其实就早有了明确规定
作者: chenqzh    时间: 2024-3-20 09:48
我认为球馆应该承担责任。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09:51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9:37
现行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 ...

然后你的本质目的是 投喂流浪动物会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所以呼吁不要做对吧。
那我这周抽个空主动去趟公园,投喂一下小动物。挑战你一下你的思路,承担风险。 把这事实施落地,看看能怎么样。

我的判断是我不会被视作饲养人,风险也是零。因为我没违法,我只是违反了你的想法。当然,不会有任何后果。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09:56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9:51
然后你的本质目的是 投喂流浪动物会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所以呼吁不要做对吧。
那我这周抽个空主动去趟公园 ...

你这理解力,愁人!
我说过,偶然投喂小动物乃人的善心之举,这无可厚非
但经常投喂,长期投喂,让流浪动物形成了聚集,这肯定给别人带来危害,这就应该承担责任。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10:00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09:51
然后你的本质目的是 投喂流浪动物会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所以呼吁不要做对吧。
那我这周抽个空主动去趟公园 ...

另外动物园的许多动物是不允许投喂的,想投喂之前,最好看看公告牌,别那么任性
还是那句话任性大啦,法律会叫你如何做人!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10:08
sd37068 发表于 2024-3-20 08:43
是啊,就像酒席后致死的,与一起喝酒的人有什么关系?
但是为了尊重死者,或者以人为本的其他观念,都要 ...

做事有风险,确实客观存在这样的情况。我认同。只是我觉得,在有些有好有坏且危害很小的事情上,做不做还是要顺应本心。十万例出了一个特例,那是彩票概率,目前没必要参考。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10:12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09:56
你这理解力,愁人!
我说过,偶然投喂小动物乃人的善心之举,这无可厚非
但经常投喂,长期投喂,让流浪 ...

你再看看你一楼,以及后边对我的发言吧。全是在争抢道德制高点,整个过程我真的理解不了你是现在的这个意思。
你要是一楼是现在的发言,虽然我会觉得事实风险基本为零,但我啥也不会说。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10:15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10:12
你再看看你一楼,以及后边对我的发言吧。全是在争抢道德制高点,整个过程我真的理解不了你是现在的这个意 ...

看看前面有关联的流浪猫我发的贴,我是什么观点?
你非要给我扣帽子,那这样的谈话就豪无意义啦!
结束吧!
作者: 紫川小楼    时间: 2024-3-20 10:23
YTMSA 发表于 2024-3-20 10:15
看看前面有关联的流浪猫我发的贴,我是什么观点?
你非要给我扣帽子,那这样的谈话就豪无意义啦!
结束 ...

开会,不摸鱼了
作者: YTMSA    时间: 2024-3-20 10:29
紫川小楼 发表于 2024-3-20 10:23
开会,不摸鱼了

聊天经常争得面红耳赤,但就是瞎聊天。
观点而已,言辞可能激烈,得罪莫怪!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20 14:11
sd37068 发表于 2024-3-20 09:08
他们会不会是一类人?
比如我,夏喂猫狗,冬喂鸟。酒后无德管不住自己的嘴,国家一级抬杠运动员。
意识到 ...

其实喂不喂流浪猫狗选择权在个人,个人行为无权干涉,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不喂,也要非吆喝恐吓别人也不要喂。

自己先设定好逻辑,觉得别人没按他的逻辑走就是理解能力有问题,这种在心理学上叫强迫症。

我有闲钱,可能更愿意捐赠小动物和孩子,因为,有的人的坏和自私是你所想像不到的,鬼有什么可怕,有空带你看看人心……
作者: 狼影萧萧    时间: 2024-3-20 15:13
原来爱心泛滥,也是罪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20 15:25
狼影萧萧 发表于 2024-3-20 15:13
原来爱心泛滥,也是罪

羽毛球馆这事吧,反正不是这个饲养者赔,就是球馆赔,看谁赔的多少而已,所以球馆也是拼了命的搞出足够多证据。

法制社会,事实不重要,证据很重要,证据很重要。。。
作者: start2988    时间: 2024-3-20 15:41
因为流浪猫狗是没有主人的,但是如果你固定一个地方投喂流浪猫狗会一直逗留在这个地方,那么在这个地方,他发生了袭击人的行为,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你的投喂,所以你要负责,但是如果在小区学校这些公共场所,物业和学校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作者: 狼影萧萧    时间: 2024-3-20 16:23
酱紫1 发表于 2024-3-20 15:25
羽毛球馆这事吧,反正不是这个饲养者赔,就是球馆赔,看谁赔的多少而已,所以球馆也是拼了命的搞出足够多 ...

有道理,法治社会,就是讲究证据
作者: 酱紫1    时间: 2024-3-20 16:42
sd37068 发表于 2024-3-20 08:32
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像广西、大凉山等地的同类同胞生活水平还……
什么是畸形?
相比畸形什么又是正形 ...

很多年前有个名义上招募慈善投资的,叫八分斋,四川一个女孩妈妈得绝症,发募捐贴,这个八分斋跑去四川一番调查,说这个女孩以前穿名牌,还貌似同性恋,,说这些钱不如捐去某某农村,某某偏远山区。。。。最后的结果是,女孩的妈妈不愿意牵连女儿,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提前在当地手术,术后死了。女孩多次自杀。

在凤凰台的一档节目,嘉宾拒绝和八分斋握手,直言:慈善不是你这种做法。。

同样,每次发生灾难,指责名人名企谁谁谁捐款捐的少的那些人,往往它们是一毛钱都没捐的。

钱在别人口袋里,别人愿意花给小动物,愿意花给你个人认为不好的人,或者多捐少捐,不捐给农村,那是别人的事。

道德婊,想通过道德绑架来指挥别人的人,才是最坏的人。

过好自己的日子,少些干涉别人,别人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别人的善意想给谁就给谁。
作者: 磁山地产小闫    时间: 2024-3-20 16:51
这事件是不一般
作者: 入住新家    时间: 2024-3-20 19:15
现在有了碰瓷流浪猫狗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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