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2018.7.31日开始向烟台市律师协会投诉曲**的。2021.6.28日三年的时间,烟台市律师协会李**科长(副秘书长);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杨主任;律师惩戒委员会王主任的三人调查组(其姓名和联系方式被李**科长以保密为由,拒绝告知,其身份至今不明)等承办,调查人员无一依据法律规定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以各种理由敷衍拖延近三年的时间。
三年的时间内,没有任何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延期理由,转办告知书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性事项。
并在2019.4.15日和2019.9.25日两次所谓的调查中(始终没有受理立案,没有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没有执法调查证,没有身份证明):向当事人隐瞒从当事人投诉初期就已经知道的曲**法律援助归档卷宗中,曲延兴自证的违法的证据。
并于2021.7.5日出具的《投诉结果告知书》中藏匿查明的对曲**不利的曲延兴亲口承认的证据。特别是2019.4.15日杨主任调查时,曲延兴亲口承认:关于毓璜顶医院的住院病历,当事人只给了他一页出院记录。那么曲**提交法院的第二次,第三次出院记录和住院病历哪来的?起诉状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中,这些不是当事人提供的病历内容哪来的?当事人2017.4.7日没有见过曲**,如何在2017.4.7日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签字?以曲**自己承认的一页出院记录(和2017.4.7日法庭审理笔录记录的4页出院记录)如何对被告提交的138页病历质证?曲**怎么知道对方提供的病是真实的?等等对曲**不利的事实和证据,都被隐匿湮灭。
毒眼看本质 发表于 2023-11-12 08:02
曝光他,建议写作采用总分结构,先写你认为的违法要点,在写违法事实。要不然大家看不明的。
2023年10月5 ...
良心天平 发表于 2023-11-13 11:10
你将你的帖子写明告谁,论坛监督会将你的帖子转给谁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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