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因缘聚合时,果报还自受”。 [打印本页]

作者: 丝丝入扣    时间: 2023-9-29 20:14
标题: “因缘聚合时,果报还自受”。

因为有因,就会有缘分;因为有因,它就会有果,因为有开始,它才一定会有结束,所以学佛人必须要懂得“因缘聚合时,果报还自受”。当因缘到了时间,如果你善的因缘到了,你的善果就报了;你的恶的因缘到了,你的恶果就开始报了。希望学佛人要懂得因缘,循因守缘,我们怎样应该因循守因、因果守果。因为知道了有这个因,我就要守住自己的因,不要做错事情;因为我们知道自己的果报会来,所以我们不要去造业,就不会有这个果;知道有果,不去种果实,那么你才会没有恶果。学佛人很重要的就是要先封住自己的嘴巴,就是要懂得世界上什么事情都会有报应,因为有因就有缘啊。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