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是我andy 发表于 2021-11-26 10:28
烟台苹果有没有人注册
一曲相思苦 发表于 2021-11-26 10:29
你赶紧的,抢占先机
berlin 发表于 2021-11-26 10:29
这些协会就是想趁机敛财
半夜尿炕 发表于 2021-11-26 10:50
我要注册馒头 馄炖 饺子 面条,然后满街,哪个饭店敢挂这个就告谁,这样一番操作下来,会不会被饭店老板们 ...
是我andy 发表于 2021-11-26 11:47
不干这缺德事呀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1-11-26 14:40
从潼关肉夹馍到库尔勒香梨,协会“抢钱”还没完了? 近日,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因为卖香梨用了“库尔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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