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是否执行国办函(2020)129号通知,停止收取暖气配套费和燃气配套费,看到了乳山市已经发文明确停止收取,我市是否执行?
结果有关部门答复闪烁其辞。
应当取消,即使没有国务院文函,也应取消。理由:
一,大管网建设费,也就是红线外界的秀官网配套费已经包含在土地出让金之中了,土地出让金是七通一平的价格,包括了“红线外通暖通气”。
二,红线内管网建设费,已经纳入开发者项目的工程造价,也就已经列入项目成本,因此红线内以及楼宇内的配套设施费,都不应当再收取,原因就是均已纳入工程造价,记入房价。
以上综合看,无论是红线外,还是红线内,再收取配套费不符合逻辑。
执不执行,请政府决策。


神锋 发表于 2021-7-20 18:27
新买的商品房房价里都包括了这些费用。老房要是加装的话是需要交费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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