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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确了!5月1日起实施! [打印本页]

作者: 中田原野    时间: 2021-3-26 19:28
标题: 明确了!5月1日起实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其中13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看梳理↓
■ 地图导航类:
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

■ 网络约车类:
■ 即时通信类:


■ 网络支付类:

■ 网上购物类:

■ 餐饮外卖类:

■ 邮件快件寄递类:


■ 交通票务类:

■ 婚恋相亲类:

■ 求职招聘类:

■ 网络借贷类:


■ 房屋租售类:

■ 二手车交易类:

■ 问诊挂号类:

■ 旅游服务类:

■ 酒店服务类:

■ 用车服务类:


■ 投资理财类:

■ 手机银行类:

■ 演出票务类:
■ 网络社区类、网络游戏类、学习教育类、本地生活类、邮箱云盘类、远程会议类:

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 女性健康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浏览器类、输入法类、安全管理类、电子图书类、拍摄美化类、应用商店类、实用工具类:

均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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