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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事儿你怎么看】高三老师打学生耳光并砸烂手机,教育部门最新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3 10:07
标题: 【这事儿你怎么看】高三老师打学生耳光并砸烂手机,教育部门最新回应
近日,

江苏淮安阳光中学一名高三老师

打学生耳光并砸烂学生手机的视频,

在网上引起热烈讨论。

视频里的高三学生因拒绝上交手机,

被老师打了两耳光,

手机也被老师砸坏。

而这段视频的拍摄者正是班级的班长,

老师让他把录下来发到家长群里,

警示学生不准带手机进校园。


△学生拒绝上交手机 视频截图

记者了解到,这名高三学生带手机被班长发现后,班长劝其上交老师,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强调高考在即,必须没收手机。记者从视频里发现,该生拒绝上交后,班主任连打两巴掌,第一巴掌就把学生的眼镜扇掉了,该生将手机往桌上一拍,起身离开教室准备回家。随后老师走到讲台前说道,这是什么牌子手机、值多少钱、自己能不能赔得起等话语,并让同学用自己的手机开始录像。


△老师将手机砸烂 视频截图

4 月 11 日,记者联系到了该生父亲包某,包某表示非常支持老师和学校的行为,自己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很能理解老师,在与儿子的沟通中也感受到老师平常对他们很好。包某告诉记者,老师一直很认真负责,跟家长私下关系也一直像朋友一样,现在还有 90 天就高考了,他不希望因为这点小事影响到班级其他同学的学习进度,也不想网上再恶意夸大此事。包某表示,这位老师确实提高了学生的成绩,也希望学校不要给老师处罚,让老师尽快恢复上课。

记者了解到,开学初,淮安阳光中学学生家长都与班主任签订了禁止使用手机承诺书,寒假网课期间也召开了网络视频会议,告知学生禁止将手机带到学校。针对网上无师资的怀疑,淮安阳光中学副校长司明建表示,所有老师都是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而此事该老师的处理方法确实是不妥的,已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停职处分。


△淮阴区教体局发布相关说明

淮阴区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教体局高度重视此事,已责令阳光中学向该老师与学生及家长进行诚恳沟通,并对全校进行通报批评且通告全区老师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对该老师进行停职检查,其他老师及时补位停课老师课程。

作者: 差一丢丢先森    时间: 2020-4-13 10:12
家长支持老师的做法。我支持家长的想法

作者: 客观看世界    时间: 2020-4-13 10:12
打耳光不应该,摔手机应该,关键时期家长估计对手机都烦了,哈哈。等学生长大了,就明白老师的用心了,但愿别记仇。

作者: 小花匠    时间: 2020-4-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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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3 10:15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0-4-13 10:12
打耳光不应该,摔手机应该,关键时期家长估计对手机都烦了,哈哈。等学生长大了,就明白老师的用心了,但愿 ...

虽然我是个家长,但我觉得老师的戒尺该有还是有,犯错就该打,小树不修不直溜,小孩不打艮啾啾……
作者: 客观看世界    时间: 2020-4-13 10:18
不能打脸,古代戒尺其实还是挺讲究的,打手打屁股但不打脸,打学生也是有学文的,哈哈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3 10:19
文明的小叔叔 发表于 2020-4-13 10:13
中国的教育什么时候彻底改革
学这么多也没带来科技进步

没进步不可怕,在我看来可怕的是把以前的尊师重道丢了,以前的老师都是严厉的,现在的老师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一不小心出啥差错,被家长投诉……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3 10:20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0-4-13 10:18
不能打脸,古代戒尺其实还是挺讲究的,打手打屁股但不打脸,打学生也是有学文的,哈哈

可不是,该有的惩戒还是得有
作者: 老军    时间: 2020-4-13 10:24
这家长很通情达理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3 10:28
老军 发表于 2020-4-13 10:24
这家长很通情达理

孩子回家应该再打一顿
作者: 一知半解    时间: 2020-4-13 10:59
不应该打耳光,手机没收就行了,老师还是冲动了,不过看这老师不是坏老师
作者: 管家不管自己家    时间: 2020-4-1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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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ker0620    时间: 2020-4-13 11:09
不应该打人

作者: 烟台静飞桐    时间: 2020-4-13 11:28
教育局对老师的惩罚过重了

作者: 橄榄油2009    时间: 2020-4-13 11:37
我觉的老师做的对,对待学生很负责,揍的轻了。现在的老师都小心翼翼的,像这样的都少见了。

作者: AA音    时间: 2020-4-13 12:58
亲老师

作者: 海之帆    时间: 2020-4-13 13:24
这个老师太傻
作者: 木木喵    时间: 2020-4-13 13:41
如果是我,支持老师,不过建议下次别打脸

作者: 叮当小猫猫    时间: 2020-4-13 13:48
我们初中那时候,老师一jue能把男同学从讲台gang到后头的墙上。。狠狠的砸,每年学校修剪树枝,都让我们去捡粗的直流的,放在教室里,一年不知道能打断多少根上高中以后就赶上不体罚学生了,这个孩子该揍还是要揍的,尽量别打脸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3 15:31
叮当小猫猫 发表于 2020-4-13 13:48
我们初中那时候,老师一jue能把男同学从讲台gang到后头的墙上。。狠狠的砸,每年学校修剪树枝,都让我们去 ...

大拇指头粗的棍儿,每年都断好几根,走廊罚站,蹲在板凳上背书……
作者: mzy    时间: 2020-4-13 16:01
挨过老师两次比较大的打,一次被老师把嘴打得满嘴是血,一次被老师把眼睛打肿了。呵呵,当时恨得啊,牙根儿痒痒。但,三天为界,不能再记仇了啊,再气就把自己气死了。气死这是个说笑的问题,重要的是另一个问题,对老师(也包括对父母),要有敬畏之心,这个,不管多大岁数,不管受了多大委屈,是必须要有的。
作者: 平安喜乐顺遂    时间: 2020-4-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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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元夕    时间: 2020-4-13 16:34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老师是特权阶级?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作者: mengxianggpl    时间: 2020-4-14 09:04
班长录视频的手机哪里来的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5 09:07
mengxianggpl 发表于 2020-4-14 09:04
班长录视频的手机哪里来的

老师让班长录得,有可能是老师自己的手机吧
作者: 悍娇虎    时间: 2020-4-15 09:54
文明的小叔叔 发表于 2020-4-13 10:13
中国的教育什么时候彻底改革
学这么多也没带来科技进步

本身就是一个坑

作者: 刘小少爷    时间: 2020-4-15 12:23
恨铁不成钢
作者: lzgbbc123    时间: 2020-4-15 16:44
这就停职?!你他妹的让不让老师管学生了,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6 10:55
悍娇虎 发表于 2020-4-15 09:54
本身就是一个坑

中国的教育和医疗都已经变成挣钱的,学生的理想都不是科学家,而是网红,模特,甚至小三……
作者: 超人会飞    时间: 2020-4-16 10:56
lzgbbc123 发表于 2020-4-15 16:44
这就停职?!你他妹的让不让老师管学生了,

个人觉得当众打人确实不妥,办公室我都能接受,以前初中高中没少挨打,现在想想也能理解老师的做法
作者: ysj541    时间: 2020-4-16 11:08
差一丢丢先森 发表于 2020-4-13 10:12
家长支持老师的做法。我支持家长的想法

开明的家长,我们那时间揍轻了。打几下脸就住院吗?老师管你那是负责,别再有胡搅蛮缠的家长了,追着不放,现在老师已经都不管学生了,让家长自己教,本来生活负担就重哪还有时间管子女,所以让老师尽量大胆的管,别再闹下去了。家长应该有正确教育子女观,别应了一句慈母多败儿!
作者: 圈圈正传    时间: 2020-4-1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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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zgbbc123    时间: 2020-4-17 11:01
超人会飞 发表于 2020-4-16 10:56
个人觉得当众打人确实不妥,办公室我都能接受,以前初中高中没少挨打,现在想想也能理解老师的做法

其实作为过来人我觉得小时候经历点这种事是好事,当今社会脸皮不壮没法生存啊,当初高中被老师罚刷学校的公厕(旱厕你懂得),一刷就是1个月,被罚了好几次,现在在我眼里就没有啥活能算脏活累活
作者: lzgbbc123    时间: 2020-4-17 11:05
lzgbbc123 发表于 2020-4-17 11:01
其实作为过来人我觉得小时候经历点这种事是好事,当今社会脸皮不壮没法生存啊,当初高中被老师罚刷学校的 ...

而且我自始至终也没有对老师有啥不满的,犯错了就认罚天经地义。
作者: 阿心心理咨询    时间: 2020-4-18 09:07
1.暴力行为,都是学习得来的。
2.手机属于私人财产,损坏他人财产,或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进行赔偿〕,或承担行政责任〔拘留拘役等〕,或承担刑事责任〔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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