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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约法三章被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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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09
标题:
约法三章被误传
法是为了人们遵守的,不单单是为了打官司用的。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10
法如果要被众人遵守,就要求简约到任何人都可以当法官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17
秦法,不是苛,而是繁,繁到了几月份可以打鸟都列入其中。
当人们所有时间都在为填肚皮紧张时,繁的法无法执行。
某司法人员随葬了一批法条竹简,可以把人埋起来,有几个百姓能记住?
再好的法,不能起到约束作用,只起到惩罚作用,就是恶法。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19
完备的秦法,不可能不对杀人,伤人,盗窃这三种行为进行约定。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21
所以约法三章的约,不是约定。不管是谁认定此处的"约"为约定,都是错的。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23
刘邦的三章法,大约是法的至高境界。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07:25
后来萧何张良之流,丰富法条,大约叫水往低处流吧。
作者:
张抗美99
时间:
2019-12-4 08:46
谈谈钱吧!别整些虚头巴脑的!
作者:
只谈钱
时间:
2019-12-4 12:56
张抗美99 发表于 2019-12-4 08:46
谈谈钱吧!别整些虚头巴脑的!
谈钱之前,先谈谈命吧。
有个兄弟摆摊,因为弄错了重量,买主要打他。
某日酒后,路遇买主,"别得瑟,哪天用车嘎死你,反正有保险"
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结果一样,就不应该区分是不是故意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这是不是虚头巴脑?不虚头巴脑,命都没了,还谈什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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