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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受害者转瞬变成嫌疑人!烟台一女子丢车后骑走他人自行车! [打印本页]

作者: 普通百姓    时间: 2019-11-17 14:14
标题: 受害者转瞬变成嫌疑人!烟台一女子丢车后骑走他人自行车!
17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在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辖区发生了一件“蠢事”,一名女子自行车丢失后,不报警求助反而转身偷走他人自行车,从受害者变成了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近日,李某骑着自行车到某商城购物,他像往常一样把车停放在商城南门,心想买东西也用不了多久,一会儿就出来了,于是没有锁车就进了商城。可是当李某买完东西出来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竟然发生了,他的自行车没了!心急的李某赶忙拨打110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监控,发现一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在当天9时许将李某的自行车骑走了。民警通过“天网”系统,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确定了张某的最终落脚处在开发区某单位。

随后民警加大了对该单位周边的巡逻力度,次日8时30分,一名穿红色衣服、骑自行车的女子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上前拦停该女子,该女子称她叫张某,在开发区某单位上班,在盘问过程中,张某神色慌张,眼神躲避,经进一步盘问,张某对其盗窃自行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她于案发当日去买东西,把自行车停放在某商城南门口,大约10分钟过后,她买完东西出来后发现自行车没了,找了一圈没找到。张某说,没有自行车上班很不方便,这时她看到旁边停了一辆自行车,于是便鬼迷心窍地把这辆车“牵”回家了。

回到家后,张某寝食难安,心想毕竟是偷来的,警察会不会找上门,没想到第二天在上班途中便被民警抓获了。

张某所盗窃的自行车价值不高,但是其行为构成盗窃,目前,张某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自己的车被偷,反过来又偷别人的车,受害者反成嫌疑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此戏剧的一幕令人唏嘘。



作者: 乔治·华盛顿    时间: 2019-11-1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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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上风景56    时间: 2019-11-17 15:30
蠢人办蠢事!

作者: 论坛小管家    时间: 2019-11-17 21:43
发帖辛苦啦,打赏奖励!
作者: 人头马    时间: 2019-11-17 21:59
那么她的自行车被盗还能否破案呢?

作者: 扬帆启航777    时间: 2019-11-18 00:20


作者: 九日明    时间: 2019-11-18 07:50
人头马 发表于 2019-11-17 21:59
那么她的自行车被盗还能否破案呢?

够呛
作者: 水瓶座的忧伤    时间: 2019-11-18 08:00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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