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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力度是否该加大?大家来讨论一下吧! [打印本页]

作者: ranoo    时间: 2019-10-27 11:13
标题: 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力度是否该加大?大家来讨论一下吧!
针对如何解决“未成年人发生严重不良甚至犯罪后,由于年龄原因不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尽管草案第四章中已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跟进矫治措施,但不少人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力度应加大。也有一部分认为不应该,应该启动少年司法程序。
(, 下载次数: 46)

作者: 妞。不怕    时间: 2019-10-27 11:55


作者: 范德依彪    时间: 2019-10-27 12:00
我外甥上初二,一米八的大个子了,很壮实。

而且他们班同学都知道一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杀人也不用偿命。

所以现在好多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因为受保护。

不知道泱泱大中华发展到这个地步了,法律是这么闹着玩,好吗?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2:33
中国在国际上刑法年龄已经偏低。修改法律实在没必要。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少教所的失能,也就是法律定义的“收容管教”。随意中国发展太快。收容管教已经在这个时代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各地区政府已经没有机构或者地方去进行所谓的“收容管教”。导致未成年犯罪时,无法进行即时的管理和教育。使未成年犯罪变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区。牵扯司法项目过多。想解决,修改法律无疑是旷日持久。抓紧恢复少教所机制才是最快的解决办法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2:35
从14降12么,在发生,再降10岁?再发生在降多少?重新完善新时代的少教所才是解决办法。

作者: ranoo    时间: 2019-10-27 12:40
世事如烟 发表于 2019-10-27 12:00
我外甥上初二,一米八的大个子了,很壮实。

而且他们班同学都知道一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杀人也不用偿命 ...

法律的空子是钻不完的

作者: ranoo    时间: 2019-10-27 12:42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33
中国在国际上刑法年龄已经偏低。修改法律实在没必要。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少教所的失能,也就是法律定 ...

可是中国人大多觉得杀人偿命,而且性质太恶劣,收容管教无异于助长这种风气,美国也有很多案例,一些人在管教所里装作改好的样子,然后骗取保释或者减刑

作者: 买手老猫    时间: 2019-10-27 12:43
是个问题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2:45
ranoo 发表于 2019-10-27 12:42
可是中国人大多觉得杀人偿命,而且性质太恶劣,收容管教无异于助长这种风气,美国也有很多案例,一些人在 ...

怎么说,收容管教最长3年。基本上都过了14周岁。再犯罪,就得入刑。第二呢,未成年犯罪,监护人需要赔偿,需要入刑。连带责任。你无法解决他出了少教所还会不会犯罪,别说未成年人了。就算是成年人犯罪。判20年,13年左右出狱了,谁又能保证他不继续犯罪?

作者: ranoo    时间: 2019-10-27 12:48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45
怎么说,收容管教最长3年。基本上都过了14周岁。再犯罪,就得入刑。第二呢,未成年犯罪,监护人需要赔偿 ...

我是觉得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方面必须有个专门的机制,才能保证社会公平,不然受害者家属真的伤害太大了,或许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呢?未成年人需要教化?成年人呢?为什么需要两个量刑标准呢?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2:53
ranoo 发表于 2019-10-27 12:48
我是觉得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个方面必须有个专门的机制,才能保证社会公平,不然受害者家属真的伤害太大了, ...

可能你在气头上。我应该说了。量刑不一样的原因就在于,医学上认定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刑事能力行为人。因为他们的大脑发育或者思想发育没有达到完全能力行为人。如果量刑统一,别说未成年人了,婴幼儿、幼儿、儿童,都要入刑。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01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33
中国在国际上刑法年龄已经偏低。修改法律实在没必要。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少教所的失能,也就是法律定 ...

个人觉得应该修正法条,法条不是一成不变的,未成年杀人,可以到法定年龄入刑,无期或20年,或是有监护人代为死刑。法律显示的公平,公正,如果只承担民事赔偿,不受刑事处罚那对受害家属公平 公正吗??魔鬼不分年龄。近期14岁男孩,作案手段多残忍??思路清晰,还发为信息说,不知道怎么死的好像。

作者: ranoo    时间: 2019-10-27 13:02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53
可能你在气头上。我应该说了。量刑不一样的原因就在于,医学上认定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刑事能力行为人。 ...

可能我真的是在气头上了,少年司法我觉得必须启动,现在小孩早熟,懂得太多了,加上一些网络的诱惑?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08
ranoo 发表于 2019-10-27 13:02
可能我真的是在气头上了,少年司法我觉得必须启动,现在小孩早熟,懂得太多了,加上一些网络的诱惑?

少年司法一直有。只是因为中国发展太快了。司法没有跟上节奏。加上各地的少教所,收容机构都已经名存实亡,警察想抓人,都不知道往哪里送。导致了未成年司法基本上已经失效了。的确应该重新完善。但是那是旷日持久的论证。最快的办法还是恢复少教所和收容机构!这个最快。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12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01
个人觉得应该修正法条,法条不是一成不变的,未成年杀人,可以到法定年龄入刑,无期或20年,或是有监护人 ...

这个就牵扯了医学定义。我国刑法中其实也有你说的先收容管教,等达到了法定年龄在判刑。16-18岁是这个样的。14-16岁只是入刑。14以下收容管教。我觉得根本问题在收容管教机制已经名存实亡了。没有地方给收容管教。才在最初的形态上造成了未成年犯罪。重新建立少教所和收容管教机制才是最快的解决办法。不是警察不想抓未成年人,而是目前时代发展太快,抓到了没地方送。。。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21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12
这个就牵扯了医学定义。我国刑法中其实也有你说的先收容管教,等达到了法定年龄在判刑。16-18岁是这个样 ...

没地方送???杀人的就偿命,没有例外,什么未成年,在未成年的时候干了成年人不敢做的事。如果是治安处罚可以从轻或是民事赔偿。如果是抢劫和诈骗,就一起送看监狱,幼儿园里也有大小班啊!!还要在动财力 人力 土地资源 重新整理少教所??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23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21
没地方送???杀人的就偿命,没有例外,什么未成年,在未成年的时候干了成年人不敢做的事。如果是治安处 ...

带着怒火说话没意义。你说送监狱。那么13的送。10岁的送不送?6岁有心智成熟的杀了人送不送?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25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23
带着怒火说话没意义。你说送监狱。那么13的送。10岁的送不送?6岁有心智成熟的杀了人送不送?

真的看到未成年杀人,这件事真的很生气!!很气愤~~

作者: 静待黎明启    时间: 2019-10-27 13:26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35
从14降12么,在发生,再降10岁?再发生在降多少?重新完善新时代的少教所才是解决办法。

不用降,直接把年龄限制剔除就行了。尤其这种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主观杀人的,根已经腐烂,死刑不为过。

另外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将善良的市民置于危险而不顾,反而操心怎么样让凶手改过自新。

别以为现在孩子10岁啥都不知道,现在不是十年二十年前了,电视,网络,小说,到处都充斥着性和暴力的信息,好学好动好奇年龄在这种环境下,能做出多少让你瞠目结舌的事你可能都不知道。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28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23
带着怒火说话没意义。你说送监狱。那么13的送。10岁的送不送?6岁有心智成熟的杀了人送不送?

我觉得只要是杀人了,就要判死刑。不受刑,被害人家属的心情呢??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30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25
真的看到未成年杀人,这件事真的很生气!!很气愤~~

都生气。谁没有孩子。谁愿意上着班还担心学校里有没有校园暴力。现在干脆都杀人了!我刚看见这事的时候,我觉得直接枪毙就行了。浪费什么粮食。以后这种故意行为,直接毙了,子弹钱我出了。但是想要减少,疏导这种事件的发生,肯定要有一定程度的方式。量刑统一的话,两个小学的孩子,故意斗殴,还能都送成年人监狱啊?哎。。所以我觉得完全少教所就算浪费土地,财政,司法力量。也是值得的。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32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28
我觉得只要是杀人了,就要判死刑。不受刑,被害人家属的心情呢??

杀人偿命本是天经地义。但是你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是故意杀人。一视同仁,说实话,有时候也不忍心。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37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32
杀人偿命本是天经地义。但是你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是故意杀人。一视同仁,说实话,有时候也不忍心。

你看近期14岁未成年,杀害10岁女孩。这样如果不死刑~~不觉的会失民心吗??法条是大,但是法制之上还有德治。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38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32
杀人偿命本是天经地义。但是你无法保证每个人都是故意杀人。一视同仁,说实话,有时候也不忍心。

我觉得 魔鬼不分年龄。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41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37
你看近期14岁未成年,杀害10岁女孩。这样如果不死刑~~不觉的会失民心吗??法条是大,但是法制之上还有 ...

13岁判死刑。10岁判不判?6岁判不判?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46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41
13岁判死刑。10岁判不判?6岁判不判?

没有年龄限制,6岁杀人,下毒?或是其他行为说明,有思维意识,思想成熟。如果是无意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我们身边不会,有能让6岁孩童,无意的情况下杀人的物品。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49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46
没有年龄限制,6岁杀人,下毒?或是其他行为说明,有思维意识,思想成熟。如果是无意我觉得不太可能,因 ...

你说的,魔鬼不分年龄。6岁思维成熟。故意杀人。判不判?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3:54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49
你说的,魔鬼不分年龄。6岁思维成熟。故意杀人。判不判?

判,如果是故意杀人,就肯定判。不判受害家属的心情呢?如果只是民事经济赔偿,怎么能接受?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3:57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3:54
判,如果是故意杀人,就肯定判。不判受害家属的心情呢?如果只是民事经济赔偿,怎么能接受?

你要这么说我觉得没啥问题。从出生1岁开始。只要致人死亡都应该死刑。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4:05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57
你要这么说我觉得没啥问题。从出生1岁开始。只要致人死亡都应该死刑。

你在杠~~我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我个人觉得未成年做了成年了都不敢去做的事情,你还要拿法条去惩罚他,什么少管所什么的,他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无视法律,没有人情。为什么还要于心不忍?佛祖慈悲,但也有金刚之怒。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4:17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4:05
你在杠~~我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我个人觉得未成年做了成年了都不敢去做的事情,你还要拿法条去惩罚他, ...

我并没有在杠。如果咱俩现在就在立法委会议上。你要求是只要致人死亡,无论年龄,都判死刑。我的意思是需要少教所和收容管教机制。那么就这个事可以论一论。我不是不同意你的意见。只是有疑问而已。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4:36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4:17
我并没有在杠。如果咱俩现在就在立法委会议上。你要求是只要致人死亡,无论年龄,都判死刑。我的意思是需 ...

我觉得少教所,没有作用,反倒是一个人不好的底子,会列入个人档案跟一辈子,事业,政府,参军 行政司法是不用干了,旁系也不用干了。杀人少教几年?以近期14岁者(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为例,少教几年,国家还要新出条例。上学老师父母都教不好的孩子,我不信国家会重力把资历优秀的教师,调到少教所去。我觉得是浪费国家人力,土地资源。再是少教几年?5年或是8年,可是5年后国家发展迅速,就像几年前,还没有微信,现在呢?他出来后,能跟上社会吗?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4:47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4:36
我觉得少教所,没有作用,反倒是一个人不好的底子,会列入个人档案跟一辈子,事业,政府,参军 行政司法 ...

收容教养最高三年!你觉得他三年出来不适应社会就会继续犯罪。那么成年人不一样?还判刑做什么?成年人判刑三年出来不一样也不适应社会,也会继续犯罪吗?我的意思主要是在于,对没有民事、刑事能行的行为人如何去量刑的问题。我不反对13岁就判刑,但是那不是一句话,是需要条件支持的。如果医学已经认定6岁以后都是完全能力行为人,我觉得赞成6岁以后都判刑,故意杀人直接死刑没问题的,肯定赞成。

作者: 不忘初心阎小贤    时间: 2019-10-27 14:54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3:41
13岁判死刑。10岁判不判?6岁判不判?

跟年龄无关,跟主观意识和危害程度有关。你正当防卫杀的能和你故意杀的一样吗?故意杀人必须死。不论年龄。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4:58
不忘初心阎小贤 发表于 2019-10-27 14:54
跟年龄无关,跟主观意识和危害程度有关。你正当防卫杀的能和你故意杀的一样吗?故意杀人必须死。不论年龄 ...

你怎么区分一个限制民事、刑事能力行为人是否主观杀人?咱不说拿刀子,譬如咱俩游泳,我就溺死你,去公安局就说是玩闹。你怎么区分?

我这不是抬杠,就是基于司法系统,想论证一下。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5:02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4:47
收容教养最高三年!你觉得他三年出来不适应社会就会继续犯罪。那么成年人不一样?还判刑做什么?成年人判 ...

不是说不适应社会 会继续犯罪,出来后,学校是会接纳,但是家长同学呢?谁愿意把自己的宝贝稼给他?你说医学定,大脑支配行为,当他的行为 超出他年龄以外的非正常行为时,还能仅限于医学定吗?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5:05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5:02
不是说不适应社会 会继续犯罪,出来后,学校是会接纳,但是家长同学呢?谁愿意把自己的宝贝稼给他?你说 ...

你从司法角度如何去认定这种行为?精神病?还是13岁的时候已经具备了医学认可的完全能力行为人?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5:19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5:05
你从司法角度如何去认定这种行为?精神病?还是13岁的时候已经具备了医学认可的完全能力行为人?

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限于是否能具备认知能力,做完后,我不知道会给人带来伤害?我不懂?当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别人生命身体伤害的时候,已经在构成侵权伤害了,我觉得没有年龄限制,才会有所畏惧,国家不能因为仁慈,就不考虑受害人的感受。如果就是要保护,监护人可以代为受刑。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5:25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5:19
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限于是否能具备认知能力,做完后,我不知道会给人带来伤害?我不懂?当他的 ...

现在的监护人。本来就是连带刑事责任的。畏惧。。如果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人,他只懂害怕,未必明白畏惧。。这就是症结所在。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5:30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5:25
现在的监护人。本来就是连带刑事责任的。畏惧。。如果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人,他只懂害怕,未必明白畏惧。 ...

是代为,不是连带责任。连带只能民事赔偿。不畏惧,就是管不严,没教好。小时候,吃饭敢吧唧嘴?还是长辈没动筷,小的敢懂?小事如此,所以监护人可以代为受刑。法条一定会对未成年这件事有修正的。希望是没有年龄限制。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5:33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5:30
是代为,不是连带责任。连带只能民事赔偿。不畏惧,就是管不严,没教好。小时候,吃饭敢吧唧嘴?还是长辈 ...

没有年龄限制是不可能的!没有有力的支持证据。医学不支持,法律不会改。父母有连带刑事责任的。不光是民事。从个人角度,父母代为受刑,我不反对!真的!但是从大面上!你这是想灭绝人类的节奏

作者: 糖果糖果    时间: 2019-10-27 15:37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5:33
没有年龄限制是不可能的!没有有力的支持证据。医学不支持,法律不会改。父母有连带刑事责任的。不光是民 ...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帽子,你就给我戴上了吗?我觉得孩子不好,真的是家长教不好,我是站在受害人的立场去看问题,但你是站在行凶者的立场。我是不接受民事赔偿。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5:43
糖果糖果 发表于 2019-10-27 15:37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帽子,你就给我戴上了吗?我觉得孩子不好,真的是家长教不好,我是站在受害人的立场去 ...

我是现在司法的角度。而不是行凶者!你可以不要民事赔偿,那是你的权利。反正要不要民事刑事都跑不了。不要没问题啊!至于大帽子。。怎么说呢,你这个代受刑,等于父母生了孩子以后,还得14年殚精竭虑,24小时不能离身,不然随时一个冲动或者思想恐怖,父母就得吃颗子弹!这谁敢生孩子?这哪是生孩子,这简直是生了一个TNT啊!

作者: godaddy    时间: 2019-10-27 16: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忘初心阎小贤    时间: 2019-10-27 17:13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4:58
你怎么区分一个限制民事、刑事能力行为人是否主观杀人?咱不说拿刀子,譬如咱俩游泳,我就溺死你,去公安 ...

那就按你倒霉处理,你闹着玩?谁能证明你是闹着玩?出人命了,你就是第一嫌疑人,你说你失手杀人了,你证明你怎么失得手。

作者: 不忘初心阎小贤    时间: 2019-10-27 17:16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4:58
你怎么区分一个限制民事、刑事能力行为人是否主观杀人?咱不说拿刀子,譬如咱俩游泳,我就溺死你,去公安 ...

像你这么说的,故意淹死一个人,故意把人推下楼,……等等吧。都怨死了?只要你做了,就肯定会留下痕迹的。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哪个名没注册    时间: 2019-10-27 17:30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教育方式。看看现在的学校,学生碰不得,骂不得,家长娇惯着,老师不敢管,结果培养出这样的败类。应该允许学校老师严管,家长管不好的追责。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8:24
不忘初心阎小贤 发表于 2019-10-27 17:16
像你这么说的,故意淹死一个人,故意把人推下楼,……等等吧。都怨死了?只要你做了,就肯定会留下痕迹的 ...

你对一个6岁的人说痕迹!?

作者: 喜社海外婚礼    时间: 2019-10-27 18:24
不忘初心阎小贤 发表于 2019-10-27 17:13
那就按你倒霉处理,你闹着玩?谁能证明你是闹着玩?出人命了,你就是第一嫌疑人,你说你失手杀人了,你证 ...

我可不用证明,6岁。就是闹着玩

作者: 孙周氏    时间: 2019-10-27 18:29
超过10岁只要杀人就直接偿命!!!因为只要杀人了就是恶魔无论大小

作者: 不忘初心阎小贤    时间: 2019-10-27 20:33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8:24
我可不用证明,6岁。就是闹着玩

你这智商也就6岁,洗洗睡吧。明早还要去幼儿园呢。

作者: 好吃的不是拉面    时间: 2019-10-27 20:52
月光光心慌慌这部电影,看看就知道了,不能纵容小恶魔。

作者: 理想三旬    时间: 2019-10-27 21:49
楼上某13婚礼活脱一杠精啊

作者: 不忘初心阎小贤    时间: 2019-10-27 23:43
理想三旬 发表于 2019-10-27 21:49
楼上某13婚礼活脱一杠精啊

这话说的没毛病

作者: 浮生若ゆめ    时间: 2019-10-28 05: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咸菜酱    时间: 2019-10-28 05:56


作者: 多罗罗6682    时间: 2019-10-28 08:00
很简单啊,子债父偿就行。
作者: 牛氓哥    时间: 2019-10-28 08:12


作者: bigdylan    时间: 2019-10-28 08:24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33
中国在国际上刑法年龄已经偏低。修改法律实在没必要。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少教所的失能,也就是法律定 ...

同意  这个问题不是简单降低年限就能解决的。可以从量刑方式和取证要求上加以区分,如,未成年人犯罪的,如具备预谋、主观性,情节恶劣的,应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只用来保护那些由于过失、顽皮,不具备预谋性,情节不恶劣的案例。 大连这件事情我关注好几天了,每次看都很心疼,人家小姑娘也是未成年,为什么,凭什么要用自己的生命要为这么一个社会败类 ,人类的渣滓买单?  反过来说,单纯只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何不相应立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子不教,父之过”  大连这个渣子的父亲母亲,绝对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是成年人,为什么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凭什么他们一家人的错误,尤其是在教育上犯的错误,要让这个无辜的小姑娘,让整个社会买单?
作者: bigdylan    时间: 2019-10-28 08:31
喜社海外婚礼 发表于 2019-10-27 12:45
怎么说,收容管教最长3年。基本上都过了14周岁。再犯罪,就得入刑。第二呢,未成年犯罪,监护人需要赔偿 ...

一想到大连这个恶魔今后还会回归社会,就感到浑身难受。在中国,在他们这一代的培养中,大连的这个渣子应该不是特例,熊孩子的比例太高了,溺杀孩子的家长太多了。想到自己的孩子将来可能会碰到的人,就觉得很恐惧。  说实话,我可能有些极端,我觉得其实生育是应该有资格的,有些人是应该别剥夺生育权的。
作者: 18553565968    时间: 2019-10-28 11: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ushan88    时间: 2019-10-28 17:27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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