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是否有这个必要
[打印本页]
作者:
雪窝文化
时间:
2019-7-7 08:07
标题:
是否有这个必要
朋友接到公安电话,说你在网上买了啥,卖家被查了,需要你呢到公安配合调查。
朋友说,我是买啦东西,是我买的。你们记录就可以了。结果公安说需要过来签字。
这就怪了。朋友买的是普通商品,还得跑趟公安?
很多大事不干,很多急迫的事干不好,急迫的事多着呢,现在的体系是否有问题,把有限的警力放在了无关紧要的上面,查违法者就可以了,难道要查消费者?叫人不好理解。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考验着执法水平,纳税人的时间也是资源。
作者:
妞。不怕
时间:
2019-7-7 09:26
也就这么个破样了。。,。
作者:
平安百物语
时间:
2019-7-7 09:27
骗子吧?
作者:
雪窝文化
时间:
2019-7-7 09:29
无终止 发表于 2019-7-7 09:27
骗子吧?
不是骗子
作者:
火星上的水
时间:
2019-7-7 09:51
应该的,必须核实每一笔,坐实证据链
作者:
超越自我a
时间:
2019-7-7 09:52
只是让你朋友去做笔录,做为法庭上的证据而已
作者:
超越自我a
时间:
2019-7-7 09:53
普通商品,有可能是假冒伪劣,贩卖假冒伪劣商品也是违法的
作者:
雪窝文化
时间:
2019-7-7 11:20
买者无关。因此调查消费者是无道理。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