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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方答复:山东省新规“不入住可减免物业费”,青岛为啥还不行? [打印本页]

作者: 轰趴猫    时间: 2018-9-5 09:34
标题: 官方答复:山东省新规“不入住可减免物业费”,青岛为啥还不行?
为全面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青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守贤9月4日下午做客在线问政活动,就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话题与市民互动交流。并重点介绍了物业服务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合格的物业都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听官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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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中,有网友请于主任给介绍一下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面需要承担哪些职责?

于守贤答复说物业管理企业在公共秩序维护的主要职责是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

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班,危及人身安全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车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 2 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山东省新规:"不入住可减免物业费",青岛为啥还不行?!

另外访谈中有网友询问,山东省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普通住宅空置6个月以上减免物业收费,停车位一个月以上不使用免收停车服务费",但是青岛市迟迟没有执行,广大市民还是要在没有入住的情况下交付大笔物业费,为什么这样的好政策在青岛不落地呢?

于守贤答复,网友提的这个问题目前青岛市物价局正组织各部门根据省里的规定,结合青岛市实际,研究出台实施意见,届时将会公示执行。

【延伸阅读】

不满意自家小区的物业,咱该如何投诉?

一是向所在区(市)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物业办进行投诉市南区(88729207)、市北区(81631023)、李沧区(87639622)、崂山区(88999780)、城阳区(87968157)、黄岛区(86988589)、即墨市(89063033)、胶州市(82289160)、平度市(87352761)、莱西市(88401390);市物业办公开电话85067858。

二是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由业主委员会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或经20%的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企业,重新选聘广大业主认可的物业企业。



作者: 清扬居士    时间: 2018-9-5 09:56
烟台也不行

作者: 赖床专业户    时间: 2018-9-5 09:59
我们空置交70%
作者: soulfreely    时间: 2018-9-5 10:35
感觉是个坑,不住的房子谁差这么点物业费。肯定是奔着房价涨去的。被统计成空置,为了之后房产税,空置税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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