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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芝罘重拳开展散煤治理 8月底前取缔煤炭存储销售运输等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烟台公益    时间: 2017-8-9 18:13
标题: 芝罘重拳开展散煤治理 8月底前取缔煤炭存储销售运输等行为
通讯员:于馨杰 杨琳
  今年,芝罘区全域划定为禁燃区。为实现全域“无煤化”,该区重拳开展散煤治理工作,全面禁止煤炭散烧直排,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据悉,8月底前,芝罘区将全面禁止煤炭存储、销售、运输等经营行为。
  据了解,每吨散煤直接燃烧排放的污染量是电厂燃煤排放量的10倍,在冬季用煤高峰期,高硫、高灰、低热值的散煤燃烧是影响芝罘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成为广大市民的“心肺之患”。芝罘区委、区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散煤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按照禁燃区的规定,实现全域“无煤化”。为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目标任务,该区将在近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20天的时间打一场散煤治理攻坚战。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将针对散煤储存、销售、运输等各环节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于8月底前全面取缔。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推动散煤治理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芝罘区将把开展禁燃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紧密结合,形成治理环境和改善民生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具体工作中,将在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进程中统筹推进集中供暖,扩大集中供暖覆盖范围,并在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区域积极推进“电代煤”,鼓励采用电能供热和电力驱动供热,包括即插即热的电采暖设备、储热式电暖气、储热式电锅炉等电供热方式,推广使用碳晶、热泵、冷暖空调等采暖设施。此外,大力实施“气代煤”,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方式,对具备管道燃气条件的,鼓励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代燃煤采暖炉具。
  散煤治理工作事关民生、利国利民、利人利己,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散煤经营活动,立即举报。举报电话:
  芝罘区经信局:6224042;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6784308;
  芝罘区城管局:6206847;
  芝罘区环保局:662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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