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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方咨询】烟台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试行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MissQ    时间: 2017-3-30 10:15
标题: 【官方咨询】烟台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试行办法
近日《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正式印发出台,自今年5月1日起将在芝罘区、莱山区范围内试行,试行期为2年,其他各县市区也可以参照试行。
烟台市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确定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由出售人拥有,实行购房人和出售人按份共有整套住房的产权,共有2年后,购房人可以将剩余的30%产权买回去,拥有住房的完全产权。
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能够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障方式,满足一部分群众对拥有住房产权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化解他们到市场一次性交纳房款的经济压力。据了解,烟台也是目前省内率先试水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地级市。

(, 下载次数: 1)


作者: qiekenao    时间: 2017-3-30 10:32
草,这跟开发商垫付首付有什么区别?
作者: wwz2405    时间: 2017-3-30 10:47
购房人有种不安全的感觉,什么都装修好了,那30%还不是自己的
作者: 24680019    时间: 2017-3-30 13:01
卖多少钱一平
作者: 扑哧扑哧扑哧    时间: 2017-3-30 13:03
看来搞廉租房,大巴们没有经济账可算差点忘了,欧耶…
作者: 做个坏人真难    时间: 2017-3-30 13:19
艹,70%就买得起了?单价涨上来哪有便宜占
作者: 打击假冒伪劣    时间: 2017-3-3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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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senyue    时间: 2017-3-30 14:06
qiekenao 发表于 2017-3-30 10:32
草,这跟开发商垫付首付有什么区别?

换汤不换药 帮着垫两年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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