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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驾校改革意见:学车可不报驾校,自学直考 [打印本页]

作者: 转头空    时间: 2015-12-10 12:51
标题: 驾校改革意见:学车可不报驾校,自学直考
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作者: 转头空    时间: 2015-12-10 12:54
这改的,教练下岗
作者: 转头空    时间: 2015-12-10 13:32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作者: 注册商标专利    时间: 2015-12-1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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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头空    时间: 2015-12-10 13:53
淘汰一部分驾校、教练。学车人好像有点优越感了。。
以前学车太苦逼了,简直是花钱买罪受
作者: 做个坏人真难    时间: 2015-12-10 13:58
本帖最后由 做个坏人真难 于 2015-12-10 14:01 编辑

哪一项政策不为利国利民,又有哪一次实施造福百姓了?一群蠢人,看谁敢动我的蛋糕!
作者: 转头空    时间: 2015-12-10 14:06
做个坏人真难 发表于 2015-12-10 13:58
谁敢动我的蛋糕!

明年开始试点,2018年差不多落实了。这么长时间,你会有对策的
作者: 做个坏人真难    时间: 2015-12-10 14:35
转头空 发表于 2015-12-10 14:06
明年开始试点,2018年差不多落实了。这么长时间,你会有对策的

不行,这种事落实得哪能比推迟退休快,怎么也得留给下一届去头疼

作者: daixiao12    时间: 2015-12-10 15:23
好像国外就是这么整的吧

作者: 多米诺    时间: 2015-12-10 15:36
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

这个车辆从哪里弄
作者: M1911    时间: 2015-12-10 16:11
中国的驾驶学习是一种产业,挣钱的,而不是利民的。
作者: SHZSXY    时间: 2015-12-10 16:46

作者: 原风景    时间: 2015-12-10 20:21
M1911 发表于 2015-12-10 16:11
中国的驾驶学习是一种产业,挣钱的,而不是利民的。

  行政部门企业化由来已久。
作者: 曲半仙    时间: 2015-12-11 06:01
能不这么坑么


来自手机客户端

作者: LTYTZX    时间: 2015-12-11 09:45
M1911 发表于 2015-12-10 16:11
中国的驾驶学习是一种产业,挣钱的,而不是利民的。

中国的哪个产业不是挣钱的  是专门利民的呢?  别的都不说了  教育 医疗都是用来赚钱的何况驾驶。。。
作者: LTYTZX    时间: 2015-12-11 09:46
上面有一句话很重要, 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除了亲爹亲妈  你说谁敢给你担这个保吧!!!
作者: M1911    时间: 2015-12-11 09:49
LTYTZX 发表于 2015-12-11 09:45
中国的哪个产业不是挣钱的  是专门利民的呢?  别的都不说了  教育 医疗都是用来赚钱的何况驾驶。。。

定性就不一样,打官司还得诉讼费来!
作者: LTYTZX    时间: 2015-12-11 09:51
M1911 发表于 2015-12-11 09:49
定性就不一样,打官司还得诉讼费来!

现在医疗何止 诉讼费这么简单。。。都成了产业支柱了。。纳税大户啊
作者: xcseoer    时间: 2015-12-11 16:03
已经学完了
作者: 哦是穷人    时间: 2015-12-12 09:08
daixiao12 发表于 2015-12-10 15:23
好像国外就是这么整的吧

那群不要脸的既得利者解释有2点,与百姓不利政策实施的解释为与国际接轨,与既得利者不利的事情不做解释为中国国情。。
作者: 80485603    时间: 2015-12-13 12:28
07,08年广州就已经试点过,无疾而终,我只能,呵呵了。
作者: SHZSXY    时间: 2015-12-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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