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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莱山图书馆 | 便民新举措——关于延长逾期图书滞纳金缴纳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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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莱山区图书馆
时间:
2015-11-11 09:58
标题:
莱山图书馆 | 便民新举措——关于延长逾期图书滞纳金缴纳期限的通知
莱山图书馆 | 便民新举措——关于延长逾期图书滞纳金缴纳期限的通知
关于延长逾期图书滞纳金缴纳期限的通知
莱山图书馆本着以切实服务读者为最终目的,在图书逾期的三天前除以短信方式提醒读者及时还书外,为了给广大读者一个图书逾期归还的缓冲期,莱山图书馆将延长逾期图书滞纳金缴纳期限,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图书借期仍为60天时间,在图书逾期10天内归还,可免缴滞纳金;超过10天,仍按一本书一天一毛钱缴纳滞纳金。
本细则即日起开始施行。
莱山图书馆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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