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牟平区海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平等物业服务合同,导致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损害业主利益。除了每天早上找两个老头充数 其他什么也不管。 具体包括:1 业主共有部分被违章建筑占用。该小区7号楼西面的水泥通道上建起菜园,旁边还建有快餐店板房。 2 没有消防通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普通建筑消防车道至少需3.5米。1号楼和3号楼晚上楼下成了外来停车场,业主的车进不去或出不来。 3 绿化维护不到位,小区广场北面的草坪成了停车场。 4 环境脏乱差,垃圾箱满了没人管,垃圾都扔在地上。 5 院内和楼道乱放杂物存在火灾隐患,1号楼和3号楼中间有个大草堆。 6井盖、道路、楼梯扶手都没有维修。 上述都有相片为证,这样的公司有资格干物业吗?老百姓的钱这么好挣吗?希望西苑小区的业主都来顶贴。 |
帅到没朋友 发表于 2015-11-2 21:48
这不就是无人看管的老小区
爻然 发表于 2015-11-3 10:26
业主委员会没有起到作用啊!
来自手机客户端
疯狂的小猪 发表于 2015-11-3 09:45
业主委员会不是业主选出来的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必须经过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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