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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过户疑难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又见晴空    时间: 2015-8-4 21:10
标题: 房产过户疑难求助
目前情况:  
       父亲(户口在外地)名下房产一套,现过世。家中亲属关系情况,母亲(户口在外地)、独子(户口在本地)、爷爷过世(户口在外地
,父亲早于爷爷过世)、奶奶(户口在本地)健在;父亲有兄弟若干人,分布在全国各地。
       希望将父亲名下房产过户给母亲,相关亲属都同意。经落实,需到父亲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父亲和爷爷的死亡证明,父亲兄弟需到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承诺书,持所有手续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方可到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诉求:手续办理繁琐,主要是协调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书比较麻烦,成本也不低,又不想走法律程序起诉,是否有其他更便捷的途径办理,求教。
作者: yun    时间: 2015-8-5 08:42
好复杂,真心不知道咋弄
作者: 卡其娃娃    时间: 2015-8-5 08:46
唉?在父亲离世后,他的财产、房产不是自然而然的归母亲所有吗,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啊,怎么还要其他兄弟姐们签署放弃继承遗产的承诺书呢
作者: 上善若々水    时间: 2015-8-5 08:52
烟台房网首席律师上善若々水为您解答。朋友你好,
首先,要确定的几点问题如下
一、房产的继承、赠与这两方面是必须要到公证处办理手续的,如果不走公证处,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律程序,因为通过法律程序,一定程度上,可以绕开公证处需要的很多繁琐材料。因为一些材料的不齐全,会导致哪怕你想花钱公证,都无法办理的情况,尤其是,继承人,份额人在国内其他地方,甚至是国外地区。
走法律程序,并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花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和公证处基本差不多,
二、针对你的情况,父亲先于去世,我们针对房产的过户,买卖赠与等问题,统统是不考虑户口所在地问题的。
父亲先于去世,那么配偶(母亲、父亲的父母!以及子女!目前来看,应该是合法的继承人有4名,那么每个人的份额为25%。

在爷爷去世后,爷爷的25%继承份额,爷爷的继承人有:子女(当然你的父亲先于去世,不代表没有份额,你作为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配偶,点一下有多少个继承人。也是同样的道理进行划分。
不管划分后是占比%多少。总之,兄弟姐妹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肯定有份的,只要有份,就需要他们出面操办(不论是起诉、还是公证)。。当然在这里,我认为起诉是比较简单的,花费多一点点有限的费用,可以让事情很顺利。如果其他兄弟姐妹还愿意配合,一位律师可以代替原被告进行诉讼程序。当然在这里不过多的介绍诉讼程序如果的一位律师代替原被告操办,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还是律师代理为宜。
只是在这里,建议诉讼解决,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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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bash    时间: 2015-8-8 09:23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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