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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加名的两个解决方案外加一些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清扬居士    时间: 2015-5-25 17:20
标题: 房子加名的两个解决方案外加一些看法
本帖最后由 清扬居士 于 2019-5-4 09:26 编辑

没事时候上论坛溜达,山下、房产、婚姻几个版块转地比较多,也发过几个帖子说了下自己对一些事情的看法,貌似有个帖子还火过。



作者: keyiner    时间: 2015-5-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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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ycfriends    时间: 2015-5-25 17:39
如果是全款,女的还要求加名的话,直接88吧,按房子100万算,相当于除了彩礼什么再直接送给女的50万。有贷款的话得认真考虑,毕竟一起还嘛
作者: 熊熊最_PtM0m    时间: 2015-5-25 17:44
有的时候也可以理解,如果不写女方的名字,女方帮着还贷,那要是最后分开了女方也是吃的,如果是全款女方还有这个要求那我觉得就是过分了,如果是我我什么都不要
作者: 郁闷的CT    时间: 2015-5-27 08:19
说这些都没用,毕竟这只是LZ的看法,LZ又不是那些要结婚的妹子...
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这个问题永远也不会休止,毕竟每个人对问题的理解不同...
如果双方都能坦承一点,多一点理解和包容,问题其实没这么复杂,要求别人付出的太多,往往在还没结婚的时候就点燃了悲剧的导火索...想想看不管最后结没结成,一方把另一方的全家逼到吐血都不够,这日子可能会过好么?
作者: 跃马长空空    时间: 2015-5-27 08:32
如果全款还不用女方装修的话,女方要求假名字纯属扯淡,如果你贷着款,还还贷,不加女方名字纯属变态,这玩意就这么简单,男方如果有能力准备好一切,就有权利保护自己私有财产,如果没能力,让女方来帮着还贷款,还不加人名字,这种男人纯属自私自利,嫁给他才瞎眼
作者: duyan1129    时间: 2015-5-27 09:02
跃马长空空 发表于 2015-5-27 08:32
如果全款还不用女方装修的话,女方要求假名字纯属扯淡,如果你贷着款,还还贷,不加女方名字纯属变态,这玩 ...

赞同+1,只要男的没有那个能力自己把所有事都办了,就要采取互助措施,换言之,女的也一样。贷款这个事儿,尤其是如此。不可能别人帮你打兔子,最后打到兔子,你自己掂走。
作者: 小迷糊儿呗    时间: 2015-5-27 09:03
从理智上讲 男方付首付 女方一起还贷款 加名字无可厚非 大家一起过日子 对家庭都有所付出 这个家就是共有的 可是现实中往往婆婆不会同意的 提到加名字的问题 一般都会有一场血雨腥风 甚至最后拉倒收场的也不是没有 我个人感觉 女方一定要看准眼前的这个男人 人行一切都好商量 切不可单单只盯着房子 再者 一切都该量力而行 有多大能力就买多大房子  而对于男方而言 加名字这种事情 态度一定要端正 你真心实意的加上 人家女方未必就要 你越抠抠搜搜 越显得有事 你的爱人 你孩子的妈妈 你孙子的奶奶 和你同风雨共患难 有什么理由为了那些首付 让人寒心 总之 和气生财
作者: 半日浮生    时间: 2015-5-27 09:16
加名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房产证不到五年,而且有贷款的话,是肯定加不上名字的,如果有房产证,没有贷款的话,加名字一般需要三四万块钱,为加名字奔波数月的飘过
作者: 二手烟灰    时间: 2015-5-27 10:22
从如果离婚财产分割这一步讲,女方如果出钱还贷、装修啥的,离婚时是可以要求男方相应补偿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就是这个意思,你婚前的东西离婚后还是你的,无论男女,女方带房子女方出轨也一样,成本低。现在女方以个人思维就要求男方父母半辈子财产分走,这个不合理吧?
作者: 默念未来    时间: 2015-5-27 10:58
加个名字好值钱,我觉得无所谓这些,结婚了就是想一起过日期,谁去想离婚怎么地,说自己给保障,加个房子的名字真有保障吗?我们的房子还是我对象爸的名字,也没觉得什么。难道我心大
作者: 小粒香    时间: 2015-5-27 11:03

作者: 红升轮胎店    时间: 2015-5-27 11:26

作者: 腻子工王为广    时间: 2015-5-2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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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风聆舞    时间: 2015-5-27 12:07
老公一直坚持都是两个人名字,感情又不是一加一等于二。最后房本我还排前头呢,反正也不离婚。万一离婚,万一万一,谁留着孩子谁留着房子。有什么难办的。况且大部分人不会真走到离婚分财产的地步。
作者: 十戒    时间: 2015-5-27 14:04
买前加名可以,买后加名趁早滚蛋
作者: zhaidaye88    时间: 2015-5-27 14:55
买房子女方也出点钱就加名呗。已经买了房,为了结婚女方要求加名,没道理啊
作者: 小婉君    时间: 2015-5-27 16:23
双方都出钱,写俩人的名字,公平合理!
作者: optbase    时间: 2015-5-27 16:46
一己私利  人之本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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