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傻西西的瓜娃子 发表于 2015-5-14 21:51
你他娘的以为论坛是法院呢?
00290 发表于 2015-5-14 21:57
论坛不是法院,就可以在论坛违法吗?
那些在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下曝光别人的,首先就在违法,又有什么资格 ...
傻西西的瓜娃子 发表于 2015-5-14 22:00
言。。论。。自。。由。。你懂不懂?


瘋一様的女子 发表于 2015-5-14 22:00
你哪个眼看见论坛上有人曝光别人肖像了?真可笑,如果发个车牌号就是侵权,那满大街的车把牌子遮起来算了 ...
00290 发表于 2015-5-14 22:03
如果我找到曝光别人肖像的,你准备给我道歉吗
瘋一様的女子 发表于 2015-5-14 22:00
你哪个眼看见论坛上有人曝光别人肖像了?真可笑,如果发个车牌号就是侵权,那满大街的车把牌子遮起来算了 ...
瘋一様的女子 发表于 2015-5-14 22:04
你算老几,让我给你道歉
你很牛吗 发表于 2015-5-14 22:03
你是鲁FHJ583吗??!!
00290 发表于 2015-5-14 22:06
赖皮作风拿出来了
00290 发表于 2015-5-14 22:04
发车牌号,然后说一堆自己单方面的陈述,如果陈述不实,是不是诬陷,是不是败坏别人名誉?
瘋一様的女子 发表于 2015-5-14 22:09
你怎么知道他说的就一定不是真的?你这算不算诽谤呢?
00290 发表于 2015-5-14 22:13
我没有义务给你上课







每一次你一出现都能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老丛今年鲅鱼要是不给你 我都不算特







|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