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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芝罘区学生转学要满足两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西红柿    时间: 2015-4-10 10:44
标题: 芝罘区学生转学要满足两条件



今年,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全面禁止择校,学生入学(包括中途转学)都要遵守按学区入学的规定,学生转学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学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地址一致并且属于转入学校学区范围;二是转入学校所在年级的班额没有超出省定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规定。


  非芝罘区户口,在芝罘区购买住房但是还没有办出房产证的,可持购房合同和发票、居住证以及含有适龄儿童少年和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等证件材料于7月下旬到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申报登记,也可以自行到芝罘区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芝罘区户口,在芝罘区购买住房,但是还没有办出房产证,如果户口已经迁入,可以凭借含有适龄儿童少年和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购房合同和发票等证件材料,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联系入学。否则,由教体局根据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到非热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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