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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烟台二手房营业税新政落地 未过户也可能享受福利 [打印本页]

作者: 真狠啊    时间: 2015-4-8 10:46
标题: 烟台二手房营业税新政落地 未过户也可能享受福利
本帖最后由 真狠啊 于 2015-4-8 10:48 编辑

距离3月底中央发布一连串的楼市政策调整“组合拳”之后,其中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新政已经在烟台正式落地,同时了解到,在政策实施大限之前完成房产交易的市民,仍有可能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  
免征营业税 名下唯一住房出售还免征所得税
  “二手房营业税免征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对于二手房交易成本确实能节省不少。”在芝罘区做二手房中介的李小姐介绍。新政施行之后,对于买房者来说,若所购二手房在2年以上,那么评估价全额5.6%的营业税就可以免征,相对较新的房子购房成本也有了明显下降,同时如果卖房者名下仅有这一套房的话,那么1%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省下来,只需缴纳交易费,也是变相降低了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李小姐以一套评估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并且属于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房产,那么交易中可以省下营业税5.6万元,如果这套房子还是房主名下的唯一住房,那么还可以再节省下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未过户二手房交易仍有可能享受新福利
  在新政实施之前就进行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也不必后悔,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在新政实施之前已经完成缴税的市民也不是完全失去了享受免税福利的机会。
  根据规定,二手房交易要走完网签、缴税、过户三个步骤才算完成交易,如果市民交易的二手房属于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符合新政的住房,并且在新政实施之前只是走到缴税这一步,但并没有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就可以以正当理由向房产交易机构申请取消交易,并取回已缴纳的营业税等税款。在取得相关税款之后,市民再次进行该套二手房的交易,由于新政已经落地执行,就可以享受到新落地执行的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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