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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房事太多,吃亏都不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2 09:31
标题: 买房事太多,吃亏都不知道
一、房产证写子女名
    现在,有很多父母买房子,有的为了首付问题,有的为了名下财产问题,还有为了这样那样不知名的问题,买了房子后,房产证却写子女的名字。

  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房产证写子女的名字并不是件好事,以后也许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第一: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第二: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
  第三: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二、越有钱,越贷款
  大多数人的买房思路是:房贷越少越好,有钱就提前还贷,给银行赚利息太不合算了。

   事实上,在目前市场态势下,这样的思路恰恰是不合算的。
    一些比较会理财的人则会:越有钱越贷款,贷款越多越好,期限越长越好。自己的钱呢,去做投资理财。
三、提前还贷
  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提前还贷。但有些提前还贷并不划算,比如,采用等额本金法还贷者。因为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

    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将近一半的利息,再选择提前还贷的话,偿还的更多是本金,不能有效地节省利息支出。同样,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购房者,假如还款已到中期,也没必要提前还款。因为等额本息法越到后来归还的本金越多,利息越少。还款中后期再提前还贷,对还贷者而言,该还的利息大头都付了,提前还的只是本金,并没有节省利息。
四、房产过户
  这个问题几乎每个家庭或早或晚都会遇到。
    据了解,房产过户分赠与、买卖、继承几种方式,究竟哪种最便捷,哪种最省钱?

 继承法—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1%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费最低。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即可。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手续繁多跑死人。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证明自己有继承房产的法律资格,或是法定继承人,或是遗嘱指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逝世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赠与法—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
  需要提醒的是,以继承法和赠与法过户房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日后卖出此房时,如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否则,将计征20%个税。
  买卖法—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作者: 当心容嬷嬷    时间: 2015-1-23 11:23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买房子写孩子的名字的,只是想着以后过户的时候会省点钱
作者: 优雅大婶    时间: 2015-1-23 11:23
中国人哪个不是为了儿女考虑的呢!这里其实有很多的弯弯道呢
作者: 落日残霞    时间: 2015-1-23 11:26
倒是没有这么多的心思,只是想好好生活就好啦
作者: 二维码    时间: 2015-1-23 11:26
儿孙自有儿孙福的呀,何必这样子操心呢
作者: 不疯不傻不卖萌    时间: 2015-1-23 11:28
中国人的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没办法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0
当心容嬷嬷 发表于 2015-1-23 11:23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买房子写孩子的名字的,只是想着以后过户的时候会省点钱

恩对吖好像一般的都会这样的想吧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1
优雅大婶 发表于 2015-1-23 11:23
中国人哪个不是为了儿女考虑的呢!这里其实有很多的弯弯道呢

其实这样子到真是没有帮到儿女吖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1
落日残霞 发表于 2015-1-23 11:26
倒是没有这么多的心思,只是想好好生活就好啦

恩恩 这个想法还是好的!只要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吖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1
二维码 发表于 2015-1-23 11:26
儿孙自有儿孙福的呀,何必这样子操心呢

同意楼上的看法!想的太多会很累的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2
不疯不傻不卖萌 发表于 2015-1-23 11:28
中国人的观念就是这个样子的,没办法

老观念该改改了
作者: 网上散步    时间: 2015-1-24 10:32
无所谓吧,以后可以继承吧
作者: wsd0907    时间: 2015-1-24 10:32
我只能呵呵
作者: 放肆的浪漫    时间: 2015-1-24 10:33
这样子会不会让子女失去了斗志呢
作者: 星期天做美甲    时间: 2015-1-24 10:33
这样子不好,不好!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3
网上散步 发表于 2015-1-24 10:32
无所谓吧,以后可以继承吧

继承的话也要有手续费的吧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4
wsd0907 发表于 2015-1-24 10:32
我只能呵呵

呵呵的很广泛吖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4
放肆的浪漫 发表于 2015-1-24 10:33
这样子会不会让子女失去了斗志呢

我想一定是有影响的吧!放纵了呀
作者: 海上看云起    时间: 2015-1-24 10:34
星期天做美甲 发表于 2015-1-24 10:33
这样子不好,不好!

没办法的啦
作者: 小小家园    时间: 2015-1-24 10:35
无所谓吧,要看俺孩子是什么样额孩子!
作者: 爱夜精灵    时间: 2015-1-24 10:35
其实一样省去了过户费,以后再买房子契税也是翻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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