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清者自清啊 ~~~~烟台论坛我觉得以后有诋毁别人的帖子就不要上传了吧,中枪这么久 [打印本页]

作者: 瑶坚强    时间: 2015-1-6 14:29
标题: 清者自清啊 ~~~~烟台论坛我觉得以后有诋毁别人的帖子就不要上传了吧,中枪这么久

  
我从来不上论坛,今天我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论坛里都在讨论我这件事,说有些人嘴巴还不干净,所以上来和大家说清楚!如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不但和大家说这件事,就是还有人在帖子里面说,之前有个小伙撞到我的车上了,头破了,说我不解决还骂人,   经常去南洪街的人都知道,我经营的那个地方是个停车场,我每年是交了车位费的,而且我的车是停在那里从来不动,你人是走的。你怎么能说我撞了你呢?你当时看没看路我想你心里最清楚,大家都没事怎么就你有事??你说我骂你,我承认,我是骂你了,但是,是不是你先提前骂我妈妈的,我妈那么大岁数的人,还能让你一小辈指着骂?是你一直不依不饶好吧?你就说吧,你如果那天撞在电线杆上,害的找电业局赔吗???请你以后自己走路看好路!!!!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件事大家就不要互相追究了!!!



作者: 小宇揍    时间: 2015-1-6 14:30
赞一个,说明白了多好!
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就事论事
作者: 寡妇村的牛村长    时间: 2015-1-6 14:33
虽然已是寒冬,但远方传来了轰隆的雷声
作者: 瑶坚强    时间: 2015-1-6 14:35
小宇揍 发表于 2015-1-6 14:30
赞一个,说明白了多好!
有些人就是不喜欢就事论事

我就觉得,他在论坛里诋毁我那么久我都不知道,有点恶意诋毁别人了把。太气愤了
作者: 寡妇村的牛村长    时间: 2015-1-6 14:37
瑶坚强 发表于 2015-1-6 14:35
我就觉得,他在论坛里诋毁我那么久我都不知道,有点恶意诋毁别人了把。太气愤了

占道经营就是正义,就事论事就是诋毁,这思维方式跟申宫豹一般,绝对是不走寻常路的节奏
作者: 瑶坚强    时间: 2015-1-6 14:40
寡妇村的牛村长 发表于 2015-1-6 14:37
占道经营就是正义,就事论事就是诋毁,这思维方式跟申宫豹一般,绝对是不走寻常路的节奏

真是有意思,真不爱和你这帮人在这电脑面前理论了,。我常年在华达,你要是就是气不过要他理论那就来找我吧 ,随时奉陪,终于知道烟台论坛上都是些闲扯淡的人了
作者: 萨佛罗特夫人    时间: 2015-1-6 14:40
关注了大半天这个事件,本身是楼主可怜,被恶霸欺负,没成想平日不少得罪人,在你最危难之时,得不到同情了
反正,我看到的最终结果就是这样了,不过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个事应该是讲楼主和恶霸之间的斗争,人家8路车可伤不着你,楼主还是想想日后在哪里摆摊吧,你那个和恶霸斗争的事,最终只能不了了之,因为就算解决好了,你也不可能在那里摆摊了,恶霸以后也会盯上你的,好日子还有你的?
最后,呵呵
作者: 小宇揍    时间: 2015-1-6 14:41
瑶坚强 发表于 2015-1-6 14:35
我就觉得,他在论坛里诋毁我那么久我都不知道,有点恶意诋毁别人了把。太气愤了

也有很多支持你的!
作者: 弗洛伊德    时间: 2015-1-6 14:43
我以为打坏了呢,挺精神。啥小商贩是弱势群体,楼主肯定有背景
作者: LOVE里有个LV    时间: 2015-1-6 14:46
我觉得也是 华达那的路那么宽敞 那个人是怎么走路的能撞到自己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这点法律常识都没有?

就这么说吧,城建或电力、煤气部门的马路窖井如果井盖缺失,伤了路人也要赔偿的。超市里商品摆放不当或者擦地滑到顾客致伤也是要赔偿的。就连出租车下客车门刮倒路人都是要赔偿的。

马路是公共道路,你因为摆摊掀起后尾箱撞到别人,你就是无辜的?缴车位费只能说明对那个地方有优先使用权,而不代表你可以免除由于摆设不当给别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并且这个停车位如果不是具有执法资格的单位收取的,你得使用资格也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如果你的额在这种情况之下被撞的缝了好几针,对方还不讲理,你会不会骂娘?如果你说你不会,那么我推荐你上本年度的十大感动烟台人物。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4:48
寡妇村的牛村长 发表于 2015-1-6 14:37
占道经营就是正义,就事论事就是诋毁,这思维方式跟申宫豹一般,绝对是不走寻常路的节奏

哥,我怎么记得是申公豹捏
作者: 瑶坚强    时间: 2015-1-6 14:49
萨佛罗特夫人 发表于 2015-1-6 14:40
关注了大半天这个事件,本身是楼主可怜,被恶霸欺负,没成想平日不少得罪人,在你最危难之时,得不到同情了 ...

我还真谢谢你,我摆摊不带表我没钱,我有的是买卖可以做不用你瞎操心,你们这些在论坛里天天瞎BB 的看来真不是什么好鸟。再见 ,真没必要吧精力浪费在你们这些人身上
作者: 瑶坚强    时间: 2015-1-6 14:50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 ...

我还真谢谢你,,你们这些在论坛里天天瞎BB 的看来真不是什么好鸟。再见 ,真没必要吧精力浪费在你们这些人身上。有本事就来找我,反正地方你们都知道
作者: 寡妇村的牛村长    时间: 2015-1-6 14:50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 ...

明白人呐!!!!!
作者: 寡妇村的牛村长    时间: 2015-1-6 14:51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8
哥,我怎么记得是申公豹捏

纠正,纠正,一着急,打成宫了,领会精神吧
作者: 鬼上身    时间: 2015-1-6 14:51
不知什么时候,论坛里出来一个叫“扑哧扑哧扑”的这么一个傻比,他的傻瓜头像是穿了一个小比红棉跃,经常弄几个自己做的小破莱晒论坛网上,从莱底上的垫纸上看此人是个大烟台半流浪儿,混充芝麻区人的小丑。经过我一段时间的观察,此人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活跃在论坛,只要烟台有什么不好的事,此人就出来说这个人是东北猪的,或者这事是东北猪干的,又说你们不吃东北大米吗?反反复复就这么几句话,大搞地域歧视,挑拨群众关系,建议论坛将此人封杀!感谢烟台论坛


楼主挨打表示同情,但深层来看,是不是“扑哧扑哧扑”这个傻比倒的鬼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4:54
瑶坚强 发表于 2015-1-6 14:50
我还真谢谢你,,你们这些在论坛里天天瞎BB 的看来真不是什么好鸟。再见 ,真没必要吧精力浪费在你们这些 ...

自觉的有理就摆出来反驳我,撒泼打滚算咋回事。

论坛是个讲理的地方,骂人、臭嘴只能自证你低下的素质。

我说的哪儿不对你可以指出来,你可以说服我,但请不要拿臭嘴当彪悍,骂人谁都会。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4:59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 ...

哇哦 律师吗?这么专业
作者: 萨佛罗特夫人    时间: 2015-1-6 15:01
瑶坚强 发表于 2015-1-6 14:49
我还真谢谢你,我摆摊不带表我没钱,我有的是买卖可以做不用你瞎操心,你们这些在论坛里天天瞎BB 的看来 ...

楼主道了这么多声再见,看清了烟台山下众多网友的真实面孔,实来不易,我们这些在论坛天天瞎BB的,BB的都是你家这点烂事,还得让我们这些山下的人来看恶霸如何欺负你,原想你的朋友是想通过山下得这些游手好闲成天瞎BB的人为你伸张正义,所以我此等山下游手好闲天天瞎BB的人,也只好“瞎”着眼BB你这些个事,BB完了还被原事主指责瞎BB,我等游手好闲瞎BB的群众相当费解,那我们是B不B你呢?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5:02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 ...

那我问个问题,如果你撞电线杆子是产权单位赔偿还是找电线杆子赔偿?你那意思你要找电线杆子给你赔礼道歉?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5:03
瑶坚强 发表于 2015-1-6 14:50
我还真谢谢你,,你们这些在论坛里天天瞎BB 的看来真不是什么好鸟。再见 ,真没必要吧精力浪费在你们这些 ...

赚自己的钱让别人去说吧
作者: 寡妇村的牛村长    时间: 2015-1-6 15:05
ytllyhm 发表于 2015-1-6 15:02
那我问个问题,如果你撞电线杆子是产权单位赔偿还是找电线杆子赔偿?你那意思你要找电线杆子给你赔礼道歉 ...

我没看明白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让人找面包车道歉?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5:07
ytllyhm 发表于 2015-1-6 15:02
那我问个问题,如果你撞电线杆子是产权单位赔偿还是找电线杆子赔偿?你那意思你要找电线杆子给你赔礼道歉 ...

你自己被自己弄秀逗了
作者: 张艺宝    时间: 2015-1-6 15:11
鬼上身 发表于 2015-1-6 14:51
不知什么时候,论坛里出来一个叫“扑哧扑哧扑”的这么一个傻比,他的傻瓜头像是穿了一个小比红棉跃,经常弄 ...

说的对,真烦那个人,看见有他在我就直接X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5:13
楼主 我问一句 我看下面回帖说是 “你因为摆摊掀起后尾箱撞到别人” 是吗?是你掀后尾箱撞到的还是他自己走路撞上你的车的?
作者: 寡妇村的牛村长    时间: 2015-1-6 15:16
ytllyhm 发表于 2015-1-6 15:13
楼主 我问一句 我看下面回帖说是 “你因为摆摊掀起后尾箱撞到别人” 是吗?是你掀后尾箱撞到的还是他自己走 ...

一切因缘皆是占道经营引起的
作者: 路哈哈    时间: 2015-1-6 15:17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 ...

就算电线杆子设置不当,井盖缺失~要用头故意去撞,故意自杀跳井~想死谁也拦不住啊!顶多找个垫背的而已!正常人都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这个事就是个笑话~!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5:18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5:07
你自己被自己弄秀逗了

你说是楼主 摆摊掀起后尾箱撞到别人 是这样的吗?
我看帖子是说他自己没看路撞上的啊?
还有 不要卖弄你的学问了,懂不懂什么叫大愚若智?!自己几斤几两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
作者: 秋池飞叶    时间: 2015-1-6 15:18
萨佛罗特夫人 发表于 2015-1-6 15:01
楼主道了这么多声再见,看清了烟台山下众多网友的真实面孔,实来不易,我们这些在论坛天天瞎BB的,BB的都 ...

还是B吧。。。。。。不然多没意思。。。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5:22
寡妇村的牛村长 发表于 2015-1-6 15:16
一切因缘皆是占道经营引起的

阿弥陀佛 我佛慈悲
作者: 雪飘过的地方    时间: 2015-1-6 15:30
你在行人密集的道上把面包车后门打开做买卖,让行人撞门框上还有理了。。。。。。正是因为你要挣钱把车后门打开才让行人受伤,赶上ZF不作为,你才能在这事轻松脱身。也正是zf不作为,让你赶上被别人欺负。夏天的时候那个小伙要是撞瞎只眼,就不是那么好解决的了,你就等着花钱把。。。。。。
你就不该上来发这个贴,叫那么些没事的人上来帮你辩证。本身昨天的事你是弱者角度,再怎么说大家都会同情你。包括我本人也认为你在昨天的事上占理。可现在好了,你自己站出来,非要狡辩什么夏天“车框门”,大家伙都不彪,谁还能看不出来个什么吗?这下弱者成夏天撞门框那哥们了,你把你自己推到大家的对立面去了。。。。。。你这不是帮华达的忙吗,现在大家都在讨论“车框门”华达反而没事了。。。。。。越是不吃亏的性格最后往往吃亏最大,泼辣也是一把双刃剑。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5:36
路哈哈 发表于 2015-1-6 15:17
就算电线杆子设置不当,井盖缺失~要用头故意去撞,故意自杀跳井~想死谁也拦不住啊!顶多找个垫背的而已! ...

你经常去故意撞电线杆子还是经常故意跳井?撞树上了吧?
作者: 萨佛罗特夫人    时间: 2015-1-6 15:41
雪飘过的地方 发表于 2015-1-6 15:30
你在行人密集的道上把面包车后门打开做买卖,让行人撞门框上还有理了。。。。。。正是因为你要挣钱把车后门 ...

你也看出来了,哎,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5:41
ytllyhm 发表于 2015-1-6 15:18
你说是楼主 摆摊掀起后尾箱撞到别人 是这样的吗?
我看帖子是说他自己没看路撞上的啊?
还有 不要卖弄 ...

我是说楼主私物摆放不当导致路人受伤,这个哪一国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要负责任的。

真替你的智商捉急,能不能把舌头和脑子都捋直了再发言?

抽空弄本初级法律读本看看再出来装大愚若你吧,不在一个层次真没法交流。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5:43
雪飘过的地方 发表于 2015-1-6 15:30
你在行人密集的道上把面包车后门打开做买卖,让行人撞门框上还有理了。。。。。。正是因为你要挣钱把车后门 ...


作者: 路哈哈    时间: 2015-1-6 15:45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5:36
你经常去故意撞电线杆子还是经常故意跳井?撞树上了吧?

呵呵,你怎么不说那是你经常爱干的事,光说电线杆子和井盖就说半天,还是你有经验啊~!我都没好意思说你呢,你还反咬一口~!
作者: 自由之子001    时间: 2015-1-6 15:48
路哈哈 发表于 2015-1-6 15:45
呵呵,你怎么不说那是你经常爱干的事,光说电线杆子和井盖就说半天,还是你有经验啊~!我都没好意 ...

有理说理,无理该忙啥忙啥吧,胡搅蛮缠有意思么。
作者: ytllyhm    时间: 2015-1-6 15:53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5:41
我是说楼主私物摆放不当导致路人受伤,这个哪一国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要负责任的。

真替你的智商捉急, ...

呵呵 你的脑子是直的,我的不是,没法跟你的比!
抽空你还是学学做人的道理吧,别弄个法律的外壳糊弄人了。
我抽空还是研究研究怎么黑你的电脑吧
作者: 山他爹    时间: 2015-1-6 15: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山他爹    时间: 2015-1-6 15: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316426668    时间: 2015-1-6 17:21
论坛就这样,你说白,他就偏说黑。你说对,他就偏说错。    别太较真

作者: luguo1    时间: 2015-1-6 19:51
萨佛罗特夫人 发表于 2015-1-6 15:01
楼主道了这么多声再见,看清了烟台山下众多网友的真实面孔,实来不易,我们这些在论坛天天瞎BB的,BB的都 ...

有才!新的绕口令诞生了
作者: y7654321    时间: 2015-1-6 20:01
。。。。
作者: 我在线下    时间: 2015-1-7 12:36

作者: 我在线下    时间: 2015-1-7 12:36

作者: yzhuo110    时间: 2015-1-7 13:25
自由之子001 发表于 2015-1-6 14:47
如果电线杆子设置不当造成人身损害,且有权威机构的鉴定结果佐证,那电线杆子的产权单位肯定要负赔偿责任的 ...

我擦,这是专业人事!一针见血

作者: yzhuo110    时间: 2015-1-7 13:28
yzhuo110 发表于 2015-1-7 13:25
我擦,这是专业人事!一针见血

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作者: 老樹根    时间: 2015-1-7 14:33

作者: 优+    时间: 2015-1-7 16:22

作者: 优+    时间: 2015-1-7 16:23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