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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外给北京警方的信协助暴徒非法入室:在美国可以枪毙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nanyu    时间: 2015-1-5 19: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扑哧扑哧扑哧    时间: 2015-1-5 19:33
我靠,在中国你不叫他们枪毙了就自己偷着乐吧!!
作者: luguo1    时间: 2015-1-5 19:50
老百姓的法治社会
作者: 辰枫    时间: 2015-1-5 19:51
认清现实吧,这是在tc。不过这事还是有转机的,毕竟洋大人的菊花还是很有市场的
作者: 烟台小男银    时间: 2015-1-5 19:52
有一股淡淡的网络空间的公知味道啊。。
作者: 扑哧扑哧扑哧    时间: 2015-1-5 19:53
辰枫 发表于 2015-1-5 19:51
认清现实吧,这是在tc。不过这事还是有转机的,毕竟洋大人的菊花还是很有市场的

俺想问问……tc是什么意思啊?真心求解!!!
作者: 辰枫    时间: 2015-1-5 20:02
扑哧扑哧扑哧 发表于 2015-1-5 19:53
俺想问问……tc是什么意思啊?真心求解!!!

tianchao,论坛 自动屏蔽成TC了
作者: 扑哧扑哧扑哧    时间: 2015-1-5 20:11
辰枫 发表于 2015-1-5 20:02
tianchao,论坛 自动屏蔽成TC了

嗯。明白了,谢了,都疑惑好久了……哈哈
作者: leo    时间: 2015-1-5 20:21
辰枫 发表于 2015-1-5 19:51
认清现实吧,这是在tc。不过这事还是有转机的,毕竟洋大人的菊花还是很有市场的

这话真难听。不管洋不洋,道理总是要讲的。
作者: 格子雨    时间: 2015-1-5 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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