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坏人真难 发表于 2014-12-27 09:43
没有,只是使用权,但可以出售转让,只是不用通过房产管理部门而是出售单位(一般是物业公司)
烟台土著大熊 发表于 2014-12-27 14:32
物业破产,或者物业被赶跑了。。。
然后呢。。。
做个坏人真难 发表于 2014-12-27 14:48
谁承接当然是债权债务一起啦,要能反复卖,物业老板倒饬几个公司不就发了
烟台土著大熊 发表于 2014-12-27 14:54
我感觉不会那么书面化那么顺利的。。。
为了利益,啥事做不出来。。。
做个坏人真难 发表于 2014-12-27 15:07
没事的,法律都有相关规定,财产法、破产法、合同法都有严谨的解释。类似的欺诈早就有过,现在法律这方面 ...
烟台土著大熊 发表于 2014-12-27 15:11
法律是存在的。。。
去法院那样的地方,伤人一千,自损九百。。。
qxhxff 发表于 2014-12-28 08:25
车位没产权,车位是物业在公共场地开设的盈利项目,所收车位费,管理费是要用到物业服务中的!车位所占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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