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标题:
公积金新政对我们买房子增添了一把诱惑力,去买房
[打印本页]
作者:
雨馨美人
时间:
2014-12-17 14:02
标题:
公积金新政对我们买房子增添了一把诱惑力,去买房
本帖最后由 雨馨美人 于 2014-12-17 14:04 编辑
11月1日起,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职工连续缴存半年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30万等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开始实施,在买房人之中一片欢呼!
二套政策一放开,说还清首套的贷款再买房就能够算首套,首付三成,那个时候沸腾了不少人。
但是后来就有好多人在问了,我如果要办组合贷款怎么办?这时候问题来了,公积金不行,然后悲剧了好多人,又是离婚又是这样,结果其实还是一如从前。现在公积金新政,公积金还清也可以算首套,看起来似乎买房子就更有诱惑力。看来是买房的时候到了?
作者:
相约牛股
时间:
2014-12-18 13:40
“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我们这一代人多数小青年是要靠自己的公积金还自己的房贷了,等还完可以再用我们的公积金给子女还房贷,是这个意思吗
欢迎光临 烟台论坛-烟台社区 (http://www.y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