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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ll 发表于 2005-3-18 20:13

[公告]开展物业收费的调查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一面是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此起彼伏”,一面是关于物业收费的“节节攀升”,面对物业管理的爱与恨,相信大家在生活中能够体会到。同时,大家也在关注着自己的交费是否合理、所得到的服务与管理水准是否与其他居住区相近......那么,让这个帖子使我们把物业收费的情况集中在一起,从中查找差距与不足,谢谢大家的热心参与。跟帖格式如下:</p><p>1.小区名称&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小区位置&nbsp;&nbsp;&nbsp;&nbsp; 3.小区规划占地面积(或住户总数、入住率)&nbsp;&nbsp;&nbsp;&nbsp;4.收费标准&nbsp;&nbsp; 5.认为不合理的收费项目&nbsp;&nbsp;&nbsp;&nbsp;&nbsp;&nbsp;6.是否成立业委会</p><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令狐葱于2006-9-1 10:03:07编辑过][/color][/align]

幻想枫 发表于 2005-3-18 21:42

<P>小区名称:白石头新城</P><P>小区位置:青年南路</P><P>收费标准:据说是90分以上(A级管理)1平方1元加 1平方0.3元电梯管理费  共:1.3元</P>

ssll 发表于 2005-3-19 05:36

<P>丁页~</P>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21 11:48:33编辑过][/color][/align]

5imp 发表于 2005-3-27 00:43

只知道富顺苑西区要0.55元/月/平米

雪饮狂刀 发表于 2005-3-28 05:11

<P>幸福新世界,高层每月 0.7元/平米,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我对新世界的物业非常反感!</P>

quanquan 发表于 2005-3-29 20:43

<P>金晖,0.4元/平米,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P>

ssll 发表于 2005-3-30 02:02

当初听说,金晖的阁楼是一流的,请问,阁楼是否收取物业管理费?

今夜无眠 发表于 2005-3-30 04:03

春都花园 0.65元/平/月 未成立业委会

quanquan 发表于 2005-4-4 20:36

<P>我没有发现单独的阁楼啊,他那是六喽</P>

A2A 发表于 2005-4-5 11:11

有没有兄弟知道世秀小区的物业费的?

ssll 发表于 2005-4-6 01:28

世秀小区有朋友发帖子说是:0.40元/月·平方米,没查证。

雷风 发表于 2005-4-7 17:18

我想知道业主委员会是谁来发起组织成立的啊?

ssll 发表于 2005-4-8 01:46

<P>我来告诉你 :</P><P>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
----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公布了,为成立业主委员会铺平了道路,业主只要学会如何运用这个法律武器,掌握正确方法,业主要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其实并不难。
---- 成立业主委员会规定的五项解读
2003年9月1日开始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笔者逐一加以解读:
----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北京,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
北京对区、县小区办规定的这方面的工作时限可参照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516号文的规定:“拥有10%以上业权的产权人(代表)书面申请自行组建管委会的,各小区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组建条件的书面答复。”
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
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规定:“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组建管委会时、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符合《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1号)管委会的条件,应一并选举产生管委会,不再分次选举。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
----二.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解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北京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但一个区域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掌握在20万平方米以下。”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
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解读: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由地方政府制定,以后业主大会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自行约定。
北京的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产权人投票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和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其住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超过全部住宅物业20%的、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时,其投票权及实际投票额按20%的份额计算,超过部分不再予以计算。”的规定加以确定。
---- 四、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
规定: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6.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解读:业主大会开会要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相关的居委会,业主大会不一定要采用开会形式进行,业主大会作出一般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1/4以上即可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条例没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赞成票”的方式通过决议,因此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难。
北京的业主目前可以参考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采取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的,应依照下列规定: l.筹备组在广告栏、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告管委会章程和管委会委员候选人

雷风 发表于 2005-4-9 00:15

<P>哎呀好累!还是等别人来叫我吧!</P><P>不过还是要谢谢楼上兄台!!</P>

猫人 发表于 2005-4-9 22:07

都来说说啊!!

ssll 发表于 2005-4-10 19:29

请斑竹整理汇总一下,可以吗?谢谢喽~~

lgb 发表于 2005-4-16 22:41

世秀小区世裕路路南的嘉德物业收费:0。4元/平方/月(按季度收)。世秀小区(原小东夼)物业公司贴出的公告:应为0。7元/平方/月,考虑实际情况按0。35元/平方/月收。两个物业公司

ssll 发表于 2005-4-17 00:02

嘉德物业对已交付的空置房,如何收费?停车是否收费?

ssll 发表于 2005-4-19 23:50

<P>富顺苑西区:0.70--0.75元/平方米·月(待查证)</P>
<P>福莱花园:1.00+0.30电梯/平方米·月(待查证,据了解收缴率不尽人意)</P>
<P>绿色家园:非高层住宅1.00/平方米·月,高层1.00+0.30电梯/月(待查证)</P>
<P>绿色家园管理处娓娓道来:小区内业主停车实行政府定价,即1、已购买车位,需要交纳80.00/月管理费;2、没购买而停放的车辆,白天2.00,夜间6.00。大家评说这有道理吗?</P>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9 15:56:12编辑过][/color][/align]

龙眼可乐 发表于 2005-4-20 20:40

我对新世界的物业没好感,电梯不开,让他开,还的给包烟,老子交了电梯费,他凭什么不开。房管局更是二逼,房子到现在没测量,物业就根据买的面积收,这不是胡闹吗!烟台还是什么文明城市,靠,这点事都弄不好,市领导应考虑下台后的去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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