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走很远 发表于 2017-8-16 14:57

二胎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有些不公平,大家来讨论

想要二胎近期了解了些二胎的规定,产假依旧是158天,但规定生育津贴是98天,剩余的2个月的津贴统一由公司发放,不知道烟台这边是不是也这样规定的?除了全国那几个仅有的特别正规的公司外,有几家公司能白白多余发员工2个月的工资,“相关部门”说:如果单位不履行发放2个月的工资,可以相关机构投诉。除非拿定主意不想干了要不谁会选择去投诉公司,如果没有较硬的二胎优惠政策,就不要这么大力度的提倡二胎。

opbsi 发表于 2017-8-16 15:36

生了二胎就得忍气吞声吗?国外还提倡生孩子,一家生仨都正常。越生补贴越多。。哎··国情不一样啊

独揽江水 发表于 2017-8-21 13:58

津贴少,但是生育费用报销的多

w家的朵拉 发表于 2017-8-22 08:57

国家只是提倡,二胎条件在那摆着,生不生是自己的事。我始终认为生的起二胎的人不会在乎那点补贴,毕竟大头在后面

白色谎言 发表于 2017-8-24 11:09

要二胎的,估计没考虑过这些吧。细枝末节的东西

辛燕 发表于 2017-10-17 10:49

国家没有硬性规定说单位必须发,单位都不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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