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戴 发表于 2015-5-20 09:52

关于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求解

我是在青岛交保险,打算在烟台生宝宝,关于异地生育报销,2015年有什么新规定吗? 有没有和我一样的姐妹

xiaoran1990 发表于 2015-6-4 14:12

生育保险异地是可以报销的,只要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部分地区略有出入)后、并且在办理生育津贴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在外地因病急诊住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回社保缴纳地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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